衡阳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衡阳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立足医疗保障工作职能,抓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强化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情况概述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等方面,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总体情况
(一)组织保障方面。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把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建立了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部署、办公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分工,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内容更新、整改等具体事务。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及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方面。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2023年局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15条,其中部门财务预算和决算公开说明各2条,医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条,通知公告公示信息3条,政策文件及解读3条,人事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上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1条。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接受公众咨询989件,其中,网上"领导信箱"留言12条,"12345"便民服务热线电话953条/次,"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咨询24条,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办理,基本上做到了群众满意。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事前审核,建立股室和分管领导共同审核发布工作方式,进一步深化"三审三校"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同时,优化各类文件公开属性认定,坚持认真做好文件公开属性认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将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发布。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按照上级要求,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平台建设。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精心编制办事服务指南,分阶段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同时,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通过接待来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最大限度的把医保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大大的增加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六)监督保障方面。充分发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导。积极督促局机关各股室、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将各项工作明确到人,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发生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支出,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没有发生因本局政务信息公开或不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请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政府信息公开人员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还存在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的问题。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缺乏多样化。公开内容方面形式单一,缺乏阅读趣味性和群众可接受性。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逐条逐项对照学习,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规范做好门户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工作,确保更新频次和内容质量。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并行,加大对医保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引导力度。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采用图解、视频、动漫等通俗易懂、简明快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解读,提高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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