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及本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
2、综合编制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规划。指导有关部门制订厂务公开、医务公开、校务公开规划,指导乡镇制订乡(镇)政务公开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参与督查考核考评全县各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
3、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及各代理室的监督管理与协调服务;制定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进驻单位为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为进驻政务大厅的单位正常工作搞好协调服务。
4、负责指导督促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含网上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进驻及办理流程的优化。加强监管,确保政务大厅审批服务规范、高效。
5、加强全县非税票据发放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一票制”的收费行为,审核、公示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
6、负责来访者、办事者的导向、受理、投诉、释疑等接待工作,跟踪督办落实。
7、负责组织建设项目联合踏勘、投资报建、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重大项目审批代理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8、负责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管平台建设、技术升级、改造维护、税费征收的监督管理。
9、负责组织对大厅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进驻单位双文明目标管理年度考核。负责组织窗口及工作人员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提升服务水平。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衡阳县政务管理办共设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财务股、政务公开指导股、政务服务业务股;非独立股级事业单位3个,即政务大厅服务中心、网上政务服务中心、重大投资项目审批代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衡阳县政务管理办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为单位本级预算。我单位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表均为空。收入为经费拨款,无其他任何收入,支出为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62.5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62.5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6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15.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5.7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6.85万元,住房保障14.2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2.5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2.5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无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2.5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10.84万元,下降19%。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决算减少2.7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没有做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284.92万元,包括办公设备、办公桌椅等。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涉及重点项目。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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