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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
分配方案
为规范和加强对2019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资金使用分配方案:
一、资金来源
《衡阳市财政局 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衡财教指[2019]417号),下发王船山诞辰400周年系列活动节会奖励100万元。
二、使用原则
严格按照《湖南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引导为主,保证重点,统筹安排,注重效益"的原则。
三、使用范围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了迎接王船山诞辰400周年系列活动节会而开展的项目建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船山文化广场游客中心装修及设备采购工程。
2.衡阳县船山文化展示馆布展项目。
四、实施单位
该项目由文旅广体局、旅游服务中心、文化遗产事务中心等单位负责实施。
五、资金安排
1.船山文化广场游客中心装修及设备采购工程88.8888万元。
2.衡阳县船山文化展示馆布展项目11.1112万元。
六、资金管理
1.资金使用前要有项目使用的具体方案、资金的相关询价、招投标以及合同等资料,并填写好建设项目拨款申报表,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凭内部往来票据办理拨款手续。
2.资金使用建设项目必须提供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的水印照片等相关佐证资料。
3.资金项目竣工后,必须接受县审计局、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以及主管局的项目验收,并上报相关绩效报告等资料。
七、监督检查
1.接受省市县财政部门、省市县文旅广体部门对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督检查,评估资金使用效益。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冒领、截留、滞留、揶用、侵占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或者擅自改变资金使用范围。
3.资金分配方案及时到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衡阳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0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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