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2017年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做好免费开放工作,使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安排

   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3.5万元/年,其中中央补助2.5万元、省级配套1万元,共91万元,资金可以根据文化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实行动态调整。

二、使用原则

严格按照财政部、文化部关于《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98号)的通知要求,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定额补助、择优奖励、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使用范畴

免费开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的正常运转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公益性群众文体活动;

(二)举办公益性培训讲座和展览宣传;

(三)村级文化骨干辅导;

(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图书室服务及设备运行维护;

(五)业务用房小型修缮及零星业务设备更新等。

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编制内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补贴、基本建设、大型维修改造、美术书法作品征集等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四、申报及审批

(一)县文体广新局接到县财政局下达的通知单后,将在60日内予以分配下达;

(二)乡镇综合文化站接到通知7个工作日内向县文体广新局申报资金;

(三)乡镇综合文化站在申报资金时必须提供相关材料(照片均发送电子图片):

1、2016年工作总结。

2、2017年工作方案。

3、2016年免费开放专项资金使用支出情况表。

4、2016年相关文体活动的方案、总结、照片影视资料以及在文化网络上发表的信息报道复印件。

5、资源共享服务点有培训服务资料,照片影视资料以及在文化网络上发表的信息报道复印件。

6、村级农家书屋日常管理要有专人负责,有管理制度、有开放时间表,且上墙公示,每年开展1-2次读者读书活动,有1-2次管理员技能培训等图片资料。

乡镇分管领导对所提供的资料签好字并加盖乡镇综合文化站和乡镇人民政府公章。

(四)乡镇综合文化站没有提供上述相关资料,或者使用支出造假、不合理的,县文体广新局核实之后将缓拨、少拨或者停拨专项资金。

五、监督检查

(一)《衡阳县2017年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县党政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国家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按照财政要求开展专项资金监管;县文体广新局每年将会同县财政局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监管;

(三)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文体广新局将会同县财政局给予通报批评,并视其情况核减下年度专项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2、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3、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资金;

4、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5、擅自变更补助范围和支出内容;

6、因管理不善,给国家财产和资金造成损失和浪费;

7、不按照规定报送专项资金申报和备案文件等资料;

8、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四)县文体广新局按照综合文化站绩效考核办法对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等工作进行日常考核和年终绩效考核。考核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六、资金分配

按上年乡镇综合文化站考核办法规定,对优秀、合格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拨付100%;对不合格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拨付50%。潮江乡综合文化站因乡镇体制改革合并到集兵镇,经局领导研究决定,潮江乡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用于创建“乡音乡韵”综

合文化站建设和奖补优秀文化站。

免费开放资金具体安排如下:

(一)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安排表

 

序号

综合文

化站

中央免费

开放(万元)

省级免费

开放(万元)

金 额(万元)

1

长安乡

2.5

1

3.5

2

板市乡

2.5

1

3.5

3

大安乡

2.5

1

3.5

4

岣嵝乡

2.5

1

3.5

5

关市镇

2.5

1

3.5

6

洪市镇

2.5

1

3.5

7

集兵镇

2.5

1

3.5

8

界牌镇

2.5

1

3.5

9

金兰镇

2.5

1

3.5

10

金溪镇

2.5

1

3.5

11

井头镇

2.5

1

3.5

12

库宗桥镇

2.5

1

3.5

13

栏垅乡

2.5

1

3.5

14

曲兰镇

2.5

1

3.5

15

三湖镇

2.5

1

3.5

16

杉桥镇

2.5

1

3.5

17

石市镇

2.5

1

3.5

18

台源镇

2.5

1

3.5

19

西渡镇

2.5

1

3.5

20

溪江乡

2.5

1

3.5

21

岘山镇

2.5

1

3.5

22

演陂镇

2.5

1

3.5

23

渣江镇

2.5

1

3.5

24

樟木乡

2.5

1

3.5

25

樟树乡

2.5

1

3.5

合   计

62.5

25

87.5

(二)创建“乡音乡韵”综合文化站建设和奖补优秀文化站3.5万元。

 

                  衡阳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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