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符合到县光荣院休养的优待 对象调查摸底通知

各乡镇(园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3号修订《光荣院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光荣院管理,做好抚恤优待对象集中供养等工作,更好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符合到县光荣院休养的抚恤优待对象开展摸底调查和信息采集。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和平区新兴街朝阳里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考察时重要讲话:“成立退役军人事务机构,就要加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和相关政策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要关爱退役军人,切实把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维护好,把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保障好

二、调查对象

1、孤老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为集中供养对象

2、生活能够自理、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3、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和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现役军人父母的为入住优惠对象。

三、工作目标

建章立制,将全县符合入住光荣院休养的抚恤对象全部登记在册,按入院自愿原则,并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分期分批申请入住。

四、工作措施

 各乡镇(园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配合做好组织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工作,3月20日将摸排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报县局优抚股。局优抚股联合县光荣院对全县符合入住光荣院休养的抚恤优待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和走访,并认真做好信息采集和登记工作。

五、调查时间

2022年3月1日--2022年5月31日

六、申请程序

本人自愿申请享受光荣院集中供养优惠服务,应当由本人户籍地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或者由(居)民委员会向乡镇(园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代为提出申请。乡镇(园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光荣院,光荣院调查核实初审后及时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批准

抚恤优待对象供养工作是一项常态化的工作,省、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重点内容,请各乡镇(园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1、符合到县光荣院休养的抚恤优待对象调查摸底统计表

    2、符合到县光荣院休养的抚恤优待对象统计表

 

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3月1 日

 

 

 

 

符合到衡阳县光荣院休养的抚恤优待对象调查摸底表

乡镇/园区(盖章):



                   月   日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对象类别


身份证号码


入伍时间


退伍时间


家庭情况





















残疾等级:

残疾部位:

简要病史:

是否患有: ¨病毒性肝炎   ¨活动性结核病   ¨恶性肿瘤    ¨精神疾病

¨严重器质性心脏病    ¨传染病(如有请在□内打√)

行动能否方便: ¨         ¨  不能


生活能否自理: ¨         ¨  不能

符合到县光荣院休养的抚恤优待对象统计表

乡镇/园区(盖章):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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