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岘山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岘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岘山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衡阳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岘山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办明电[2020)5 3号和2020年11月9日全省农村房屋隐患排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要求,切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

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坚

持边查边改,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

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用3年左右时闻,完善

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目标任务

    (一)开展摸底排查。

    1.排查范围。本行政区域的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含

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行政村、社区和界牌园区下辖行政村、社区

范围的房屋)  县城建成区、独立工矿区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不纳入排查范围。 2019年和2020年安全性鉴定或评定为安全的房屋可不再纳入实地排查,但其房屋信息应纳入农村房量综合信息平台和手机APP(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开发提供)。

2. 重点排查。以下类型房屋是本次摸底排查的重点:对用

作餐饮饭店、民宿、批发零售、休闲娱乐、学校、敬老、医疗、

祠堂、仓储等经营性(含生产性、公益性)的农村自建房,开

展摸底排查,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使

用空心水泥砖或易燃夹心彩钢板建设的房屋,消防隐患突出的

木结构房屋,土坯房,历史文化名镇村和传统村落范围的房屋

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2020年12月

底基本完成。

    3.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社区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汛情、灾情农房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安全隐患排查内容主要包括基本信息调查、建设审批手续调查、改造情况调查、用途改变情况调查、场地安全隐患排查(滑坡、崩塌、泥石流、行洪河道、陡坡边缘、采空区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地基、柱、墙体、梁、楼板、屋盖、房屋整体)、防灾隐患排查,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2021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各村、社区可结合实际情况与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统筹安排同步推进。

    4.排查程序。充分发动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自报;行政

村(社区)组织普查,完成信息采集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并录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手机APP);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专班(含建设工程、地质灾害、消防等相关部门专家)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录入信息。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发动行业监管范围内产权人(使用人)对其房屋进行普查,完成信息采集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应提交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专班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

    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可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农村防火规范》、  《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等鉴定规则进行。

    (二)整治安全隐患。

    1. 建立整治台账。县、乡、村三级应根据排查情况建立排

查台账和整治台账,明确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力量组织,时限要求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行整治销号管理,整治一户、验收一户、销号一户。

    2.及时告知公布。各地要及时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情况

告知产权人(使用人),引导产权人(使用人)搬离危房,并免费提供整治方案。对用作经营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要在有关媒体、乡镇主要街道和村级公开栏公布有关信息。

3. 落实整治主体。明确产权人(使用人)是存在安全隐患

房屋的整治主体,特别是用作经营且存在安全隐患昀农村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应及时开展整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履行安全保障责任和义务。

    (三)建立长效机制。

    认真落实《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制定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应出具安全鉴定报告的管理规定,实现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有章可循。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制,下沉监管力量,确保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承担。建立和完善村级建设理事会和村级建房协管员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建筑工匠制度,扩大农村建筑工匠队伍,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工匠施工质量和水平。严格既有房屋改扩建管理,加快推动空心房中的危房拆除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里成立衡阳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领

导小组办公室设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局长任主任(详见附件)。

各乡镇、园区要相应成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

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

善工作机制。各乡镇、园区主要负责同忘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落实。采取村(两委)实施乡(镇)核查,县抽查的方式排查,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专班充实工作人员,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人民政府、界牌陶瓷工业园

管委会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具体组织实施,并对各

自办公、住宿用房采取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各行业主管部

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将应当纳入本行业安

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并加强监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基层政府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对用作经营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责令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组织部门负责指导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  民族宗教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敬老机构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水利部门负责指导水利设施附属用房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并督促乡镇供水公司对用作经营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断水;文化旅游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管理;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督促落实农村房屋安全监管职责;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审判机关负责对涉案件依法立案、审判、执行,对需要改进的工作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财政部门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信访部门负责指导排查整治工作中的信访问题处理;商务和粮食部门负责乡镇原粮站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和安全管理;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乡镇供销社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企业改制服务中心负责乡镇原食品站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县科工信局负责乡镇企业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冶和安全管理;县税务局负责乡镇税务所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县邮政公司负责乡镇邮政所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供电单位在地方政府关部门的主导下对用作经营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断电。各相关行业部门及县级相关单位根据工作要求,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负责的领导、信息采集员和联络员。

    (三)加强综合保障。各乡镇、园区要组织动员技术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要成立专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人员培训,深入了解排查业务知识,如:房屋结构类型(混凝土、砖石、土木等)安全隐患等级(重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暂未发现安全隐患)以及相关排查方式、内容二判定标准等。指导乡镇、村(社区)做好排查整治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村干部、驻村干部积极性,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各村、社区可结合实际细化整治内容,要有效保障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费c

    (四)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对各乡镇、园区的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和现场督查,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要严肃问责。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要提高风险意识,殁时了解掌握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及时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各村、社区在镇实施方案印发1 0个工作日内将本辖区实施方案报送镇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 0 2 0年1 2月起,各辖区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岘山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

岘山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品林

副组长:杨汗年、蒋才亨

成  员:贺玉玺、彭新征、曾威,四个农村工作组长,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会计,村管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规划所蒋才亨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日常事务,负责工作宣传,组织及资料整理信息系统平台录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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