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三会一部”清欠工作的实施意见

 

 

岘政发[2015]10号

 

岘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三会一部”清欠工作的

实施意见

 

各村(社区)支部、村(居)委会:

我镇“三会一部”欠款清收和存款兑付工作,在镇村两级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效果很好。但由于近两年上级没有下拨兑付资金,加之我镇财政紧张,已有两年未向储户实行兑付,储户意见很大,已对我镇的社会稳定造成影响,为此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今年要下大决心做好清收工作,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专班

由人大主席曾凡云同志专抓这项工作,并成立清欠领导小组,组长由曾凡云同志担任,刘成波、王宏达、夏新华、刘英担任副组长,肖雄、包克华、罗业广、张国辉、易卫、易玉娥、刘虎、李俊、贺玉玺、周丽君、颜余庆、肖金寺、肖立峰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清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肖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镇司法所。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村应加大宣传力度,召开党员、组长及征收对象会议,并在市场、屋场等人员集中处张贴公告,形成强大的征收氛围。

二、明确任务

1、全面清收不良贷款,做到应收尽收。

2、2015年到村清收任务按各村欠款总金额的30%测算到村,三年内全面完成清收任务。

三、清收办法

1、村集体欠款,如与镇财政有往来的采取对冲结帐,没有往来的,于今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结帐任务。

2、镇、村干部欠款,要带头偿还,如不在规定期内还款,按组织程序实行“三停”;一般群众欠款,如不按期还款,将通过法律的手段,依法强制征收。

3、欠款金额在2万元以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在收到还款通知书30日内全部还清;超过2万元的,应在本年度9月30日之前全部还清。

4、对于主动偿还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获得利息上的优惠政策。

四、严格考核。

1、“三会一部”清欠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民生利益、社会公平正义,各单位要高度统一思想,把该项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

2、镇党委、政府今年已将清欠工作列为对村考核项目,对任务完成较好的村,将实行表扬与奖励;对任务完成较差的村,将实行批评与处罚,并且支部书记要向镇党委书记、镇长说明原因。

 

 

 

                                    岘山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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