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山镇维护社会稳定行动方案

维护社会稳定行动方案

根据上级关于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武部要求,结合我镇社会治安情况,为进一步保持社会稳定,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关于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依据,以打击各种恐怖分子,维护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武部领导下,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武部赋予的相关任务,严密组织民兵应急分队,配合地方公安、武警坚决完成维护社会稳定任务。

二、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镇成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调小组,由镇长彭文辉任组长,镇武装部部长胡品林任副组长,政府各办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镇武装部部长胡品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镇武装部。

三、情况分析

长期以来,一些国内外敌对势力、恐怖分子、“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与不法分子,为了达到“分化”、“西化”中国,颠覆我国社会制度和人民民主专政的目的,可能利用各种机会在我区(主要是城区)挑起事端,制造反革命武装、政治性和治安性等暴乱或恐怖事件。同时,当前社会不稳定因素很多,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也时有发生。因此,我们要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警惕,确保遇到情况,随时收得拢、拉得出、用得上。

四、本级决心

在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和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迅速组织民兵应急排配合地方公安、武警,依据上级赋予的任务,坚决完成维护社会稳定任务,为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贡献。

五、兵力编成与任务区分

兵力编成。民兵应急应急排40人。

任务区分。负责本区域内维护社会稳定任务。形势严峻、任务重,如本单位兵力无力单独完成任务时,请示上级统一调动全县民兵应急分队、协调驻衡部队,配合公安、武警行动,遂行反恐机动任务。

六、兵力使用

使用原则。就地就近,先急后缓;量力而行,视情投入;先应急排,后基干民兵。

审批权限。动用民兵应急排参加维护社会稳定任务时,要严格执行上级关于领导指挥关系和动用审批权限。执行任务的时机、规模应根据事态发展的性质、规模而定,要成建制、有组织的行动,任何单位和团体不得擅自动用民兵应急排。

携带器械。民兵应急排参加维护社会稳定任务时,是否携带自卫器械、装具或武器弹药,应视任务的需要而定,携带武器弹药时应按有关规定逐级审批。器械和武器弹药的使用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情况预想及处置

XX镇是衡阳县的县城所在地,是衡阳县重要的交通枢纽,同时又是政治、经济、文化信息的敏感地区。根据过去发生动乱、恐怖事件的教训和当前社会治安状况,可能出现的情况及处置方法如下:

(一)出现动乱征候时

1、非法组织游行示威;

2、散发反动传单和进行反革命串联活动;

3、有组织地到首脑机关静坐请愿。

处置方法。通知所有成员熟悉方案,组织民兵应急排收拢集结,进行应急教育训练,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和通信联络,做好行动准备。配合公安、武警和保卫部门加强重要目标的守护,同时,要加强内部自身安全保卫。

(二)发生暴乱时

1、非法冲击党、政机关和重要目标;

2、围堵车站、码头、机场,设置路障,阻塞交通要道;

3、不法分子趁机打、砸、抢、烧,进行各种捣乱和恐怖破坏活动;

4、破坏桥梁、隧道、油库、电厂等重要目标;

5、阻止部队和民兵应急排执行任务。

处置方法。接到县委、县政府和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调小组支援请求后,按照人武部指示民兵应急排立即出动,协助公安、武警对第1、2情况采取“一守”、“二围”、“三分”、“四疏”的方法处置。“一守”:派出民兵应急排坚守被围目标,利用政治攻势或其它行政措施令其离开;“二围”:坚守的同时,根据需要适时向重要目标实施多路开进机动兵力,并实行外围封锁,隔离围观群众;“三分”:在宣传无效的情况下,将其强行驱散,分割瓦解。分割时,应成多路纵队,队形要紧凑,速度要适当,防止人员被冲散,队形被分割;“四疏”:对阻塞交通的路障,首先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宣传,令其拆除,劝说人群迅速离开,同时以部分兵力负责警戒,一部分兵力将路障排除,迅速疏通道路,恢复交通秩序。以上情况处置时,如遇不听劝阻,强行冲击时,可鸣枪警告,并将为首分子抓捕。如遇以暴力行为进行反抗,或绑架我人员,抢夺我枪支时,可采取一切强制手段予以制止。对第3、4种情况处置:民兵应急排应配合公安和武警部队迅速控制现场,严令犯罪分子停止其犯罪活动,并将其首要分子扭送公安机关,在情况紧急、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时,可采取一切紧急措施予以制止,不得向人群开枪,避免误伤群众。其它应急分队根据《重要目标守护方案》行动。对第5种情况处置:首先要加强对部队和应急分队必经的道路、桥梁和路口警戒,遇有路障应先行排除,疏散人群,并部署适当机动力量,保障部队、民兵应急排顺利到达目的地。在执勤受阻被围的情况下,应沉着冷静,坚持理论宣传,尽量避免与群众发生冲突,同时组织好自身防御,及时向上级报告,伺机转移。

(三)制造恐怖事件

1、制造爆炸事件;

2、江河、水库爆炸;

3、核化事故。

处置方法。接到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和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调小组出动命令后,立即组织民兵应急排赶赴现象,配合公安、武警抢救伤员、追捕恐怖分子、控制局面、维护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对第1种情况外置:接到命令后,民兵应急排立即赶赴现场,控制爆炸现场,并派出警戒,疏散群众,清理现场,抢救伤员,并配合公安、武警追捕制造爆炸事件的恐怖分子。对第2种情况处置:民兵应急排携带好救生器材,达到现场后,分三组行动;第一组抢救被炸坏的堤坝,防止洪水进一步泛难;第二组立即抢救和疏散被水淹的群众;第三组维护秩序,转移被淹器材和各种重要物资。对第3种情况处置:达到现场后,应立即穿戴好防护器材,然后抢救受伤的群众,对事故区域进行戒严,防止群众误入受染区,同时,进行洗消,并请派防化专家参加对事故的处理。

八、各种保障

(一)车辆保障。由镇政府安排解决。

(二)武器弹药保障。向县人武部负责请领。

(三)装具和宣传器材保障。执行任务时,民兵装具和宣传器材,由镇政府负责保障。

(四)信息保障。镇武装部建立情报信息报知网,镇党政办及镇武装部,要指定1名政治上可靠的人员,负责了解掌握情况,重要情况及时逐级上报。情报信息报知网负责人要定期与县公安局信息中心联系,了解情况。

(五)后勤保障。由镇政府办公室安排有关人员组成后勤保障组,以快餐盒饭为主,另各单位出发时,自备饮用水。

(六)通信保障。以有线电话和手机联络主。

九、基本要求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人民军队和广大民兵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要求:

(一)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和完善反恐怖军事斗争方案,对将参加反恐怖军事斗争的民兵应急分队人员,要进行定点、定位、定人,做到情况明、任务明。

(二)要切实加强对反恐怖军事斗争的协调和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民兵预备役工作和发动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主管领导亲自抓,重大情况亲自处理,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根据担负的任务,依据《非战争行动训练教材》对民兵应急排进行训练,并商请有关业务部门进行必要的反恐知识教育,必要时可进行演练,牢固树立不怕困难、不怕牺牲、英勇战斗的精神,在反恐行动中立新功。

 

衡阳县岘山镇武装部

二○一五年三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