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山镇关于开展“平安家庭”、“安全家庭”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家庭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根据县政法委工作部署要求,经岘山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平安家庭”、“安全家庭”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平安岘山”建设为核心,以建设和谐的家庭环境、有序的治安环境、规范的法制环境、良好的发展环境为目标,组织动员广大家庭成员提高素质,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崇尚科学,使家庭成员更加充满活力,家庭关系更加和睦美满,邻里之间更加文明融洽,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平安家庭”、“安全家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新生
副组长:彭文辉 曾凡云 胡品林
成 员:王宏达 刘成波 刘英 夏新华 邓华鹏 陈胜 刘虎 易卫 易玉娥 李俊 李海飚 魏启常 戴志华 王平日 蒋茂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蒋茂林兼任。
各村(社区)相应成立创建“平安家庭”、“安全家庭”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负责“平安家庭”、“安全家庭”工作的组织开展。
三、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家庭”、“安全家庭”创建活动,力争至年底,全镇100%的家庭参与“平安家庭”、“安全家庭”创建,确保居住在家的农户、98%以上的家庭评为“平安家庭”、“安全家庭”。
四、“平安家庭”、“安全家庭”实施标准
1.深入开展家庭学法活动,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得到提高,懂法守法意识得到增强。
2.积极树立健康文明的家庭新风,家庭成员和睦相处,男女平等,敬老爱幼,邻里团结,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家庭成员无黄、赌、毒、暴、邪等不良现象,无违法犯罪。
3.家庭成员安全防范意识强,家庭防盗窃、防抢劫、防安全隐患等措施到位。
4.家庭注重青少年法制教育,正确引导教育家庭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无家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五、 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2月),准备阶段。主要是建立组织、制定方案。
第二阶段:(2015年3月至2015年11月),为全面展开阶段。全面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各村(社区)支部、村委会以居民小组为单位,组织在家的农户评选出“平安家庭”、“安全家庭”。根据居民的需求,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通过组织各种活动,促进家庭之间、邻里之间的和谐相处,增强村组的凝聚力。组织学校学生进行“讲文明、懂礼貌、树新风”的活动,让中、小学生参与到家庭平安建设中来,爱我家园,保护环境。通过活动,使创建“平安家庭”、“安全家庭”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对重点户和有困难的家庭进行重点慰问,达到家庭平安和谐。同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调解社会矛盾和纠纷,达到社区和谐稳定。
第三阶段:(2015年12月),总结和表彰阶段。对 “平安家庭”、“安全家庭”进行评选核查,并登记备案。对评选出的“平安家庭”、“安全家庭”户进行挂牌。从而促进平安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岘山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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