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山镇2015年农村环境和卫生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

 

   

岘政发[2015]18号

 

岘山镇2015年农村环境和卫生

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巩固农村环境和卫生综合整治成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岘山,根据蒸办发〔2015 3《衡阳县农村环境和卫生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升级版)》的通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和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5年,全镇按照“行政推动,群众参与,分级分块负责,整体推进,提质提标,精准考核,重奖重罚的工作思路,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努力提升农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从2015年起,重点抓好集镇、村庄、干道沿线和主要河流水域的“六化”(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序化)工作,力争全镇所有的行政村达到“四清三基二统一化”的目标(即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农村不见垃圾、取缔马路市场、农户完成“五改”;农村垃圾统一分类处置、中心镇污水统一集中处理;大力推进城边、路边、屋边、水边“四边”绿化),做到干净整洁、规范有序、街道敞亮、环境优美。农村做到常态保洁,村容美观,河道水体无污染,乡村道路绿化管护到位,村庄村落规划有序的美丽乡村新画卷

二、工作任务

(一)集镇整治

1、取缔马路市场。重点取缔檀山、岘山两个马路市场。规范檀山市场车辆停放,把原檀山街规划为专门的农村集贸市场,要求赶集经营户进入檀山街,并保持离S210线50米的距离,今年计划在市场下游新修一条6米宽的硬化公路联通S210至更楼线;对岘山老市场进行提积扩容,完善市场基础设施,规范市场管理,要求赶集经营户全部进入岘山老市场,做到划行归市、坐商归店、行商归市。

2、实现单位院落“四化”。镇属各单位带头抓好单位院落的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作,逐步带动集镇居民搞好“四化”。

3、推进集镇“四边”绿化。集镇街边、路边、山边、水边必须全部造林绿化,要见缝插绿,缺绿添绿,拆围透绿。

(二)行政村整治

1、常态保洁。完善常态机制,详细明确保洁员与村民卫生责任和保洁范围做好群众的宣传规劝工作。全面划分村级环卫公共区和村组院落农户责任区。对村级环卫公共区要安排专人常态保洁。提倡村级环卫保洁员,森林防火员等其他信息员一肩挑,并适当提高待遇。对农户责任区严格落实“房前屋后三包制”。制定和落实村级“卫生文明公约”。农村环境卫生村规民约,发动农户自发五改,全面推行村庄绿化。

所有村、组、农户保洁没有“双休日”、“节假日”,且没有“特区”,确保全镇农村全域全天候保洁,不留死角、死面。

2、道路管护。村、组道路全面绿化和专班养护,并且纳入全年考核范畴。全镇干线、村道旁边垃圾池内垃圾及时清运,不能外溢,季度考核发现一处垃圾溢满未及时清运的将在年度环卫经费中考核500元。

3、水源保护。制定生态养殖规范,小Ⅱ型水库以上的水库全面禁止肥水养鱼,山平塘、骨干塘等水域全面禁止化肥养鱼,确保水体无漂浮垃圾、杂物、无污染。

(三)全面推行垃圾分类

实行垃圾分类是搞好农村环境和卫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今年全镇将重点推进垃圾分类,减排减量工作。各镇属单位和社区要统一配备好分类垃圾桶。各村要建设好垃圾填埋场,各组配备“两池”,各户要配备“三框”。(两池即垃圾池和沤制池,三框即可回收,不可回收,有毒有害垃圾筐)。同时乡镇要在集镇内设立废旧物资回收点,各村也要相适应的设立废旧物资站,回收老百姓的可回收类垃圾。

三、工作措施

农村环境和卫生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各个方面,任务艰巨,工作繁重,需要各级各部门高度统一思想,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一)成立全镇农村环境和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彭文辉任组长,由副镇长邓华鹏任常务副组长,组织部部长刘成波为总督察,城建组以及四个农村工作组组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城建组组长周明明为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农村环境和卫生综合整治日常系列工作。

(二)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副镇长邓华鹏任组长,纪委,组织部,办公室,城建组以及四个农村工作组抽调专人为成员,具体实施考核、评估等工作。

(三)镇包村干部、村干部要深入农户、逐户教育、逐户规劝,规劝农户养成时时爱卫生、天天搞整治的良好习惯,示范农户垃圾分类处理,真正做到垃圾不出户。美丽乡村建设后盾单位要从示范村做起,规劝农户转变不良卫生观念,教化群众从垃圾分类处理入手向“门前三包”长效保洁转变,做到宣传教化,镇不漏村、村不漏组、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真正形成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各村(社区)要求在公共场所做好农村环境和卫生综合整治公示牌,具体内容包括:卫生文明公约、各组之间评比相关情况、各户之间评比相关情况。各村在评比工作中要评比出最清洁户、清洁户以及不清洁户若干名,并在各户门口张贴标识。

(四)全面推行“三长”和专职卫生保洁员制度。要进一步落实“三长制度”,各街道的街长,路段的路长,各行政村包点的点长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三长”要确保自己所管范围内的垃圾及时清扫和运转。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做到常年保洁,必须配备专业环卫保洁队伍、配置标准的环卫设施。原则上1500人以上的村配三名以上保洁员,1500人以下配至少两名以上专业保洁员,对于没有配备专业保洁员的村(社区)今年的环境综合整治经费不予拨付。

(五)严格考核排名,镇对各村实行月暗访、季考核、讲评、表彰,对59个单位按考核成绩实行排名,排名从第一名排到最后一名,对暗访中发现问题且整改不力的村(社区)加倍扣分,计入季度考核成绩。

(六)严格考核讲评,实行奖优罚劣。通过考核排名,扬先促后。对于镇季度考核排名前三名的村(社区)在季度讲评会上作经验介绍并实行奖励,奖金分别为1000元、800元和600元,奖金在镇季度讲评会上当场发放;在每次季度考核中排在末三位的实行处罚,罚金也分别为1000元、800元和600元,罚金在年度考核资金中扣除,支部书记要求在大会上做表态性发言。如果连续两次在后三名,将对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诫勉后整改不到位的进一步追究责任。对包村脱产干部排名在前三名的分别奖励400元、300元、200元、排名在后三位的分别处罚400元、300元、200元,奖金和罚金在年度考评经费中兑现,并且后三位在讲评会上作表态发言;对农村工作组排名第一的将奖励2000元,并上台作先进典型发言,对排名第四的农村工作组将处罚2000元,并上台作表态性发言,若季度考核连续两次排名在第四名的将对农村工作组组长进行岗位调整。

通过捆绑考核,以奖代补,重奖重罚的方式,促进全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整体推进、平衡发展。

 

 

 

岘山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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