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分为六个部分,分别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2020年度信息公开报告存在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地址:衡阳县西渡镇临蒸路16号,邮编:421200,电话:0734-6650665,传真:0734-665066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和衡阳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统计信息公开职责,加强组织学习,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县税务局按照要求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6441(其中注销515条,非正常户5条,遗失90条,行政许可692条,责令限改5139条县局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制定了"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宣传工作思路,并制定了具体的宣传工作方案,线上通过网站、朋友圈、QQ群、微信群等渠道转发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线下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及时公开最新政策通知公告、税收基本知识办税流程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方面

持续完善依申请受理制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县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监督保障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县税务局建立健全激励问责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并制定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建立信息发布台账,逐条审核,明确发布责任人,实行发布审核签字的要求,确保内容审核严密、发布规范、责任明确、源头可溯。保证局内各部门能认真落实各项部署,较好地完成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任务。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工作小组组长,分管办公室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信息公开专干为成员同时明确了局内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组织全局性相关会议培训,确定了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责任落实到个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2020年,我局以县税务局信息公开网站为税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加大了网上公开力度。同时,进一步丰富了公开形式。根据《新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强业务能力组织学习,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公开内容涵盖了税务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机构职能、行政决策、法规政策、行政职权、行政执法、社会服务,以及其他工作应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前严格进行了保密审查,涉密信息都未公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69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57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27

31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792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以来,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质量、速度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县局将按照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树立以服务对象为导向的规范化服务型理念,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二是继续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各类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更好地理解掌握相关制度规范,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强化目标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和评价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立足新起点,抢抓新机遇,凝心聚力,以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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