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国家税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编制说明:本年报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附表等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局、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取得了较好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

  坚持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有领导、工作有目标、责任有落实。县局办公室确定了1名专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了1名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创新载体形式,加大公开力度

  坚持以办税服务厅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阵地,大力加强办税服务厅窗口规范化建设,充分挖掘多元化的公开形式,努力打造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将文明办税“八公开”纳入办税服务厅建设和日常管理之中,广泛公开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管理服务规范,公开违章处罚标准,公开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公开办税流程等;并通过印发《办税指南》等纳税资料,以及日常办理税收业务过程中宣传解释税收政策,增强征纳沟通,赢得了广大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营造了良好的税收外部环境。

  (三)强化考核监督,形成长效机制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格按照保密法规和有关程序的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把好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全年未发生一起泄密和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通过国税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935条,其中:各类政务信息192条,通知公告信息312条,办税服务信息12条,工作动态信息41条,其他涉税信息37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和答复机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可以通过国税网站“我要申请”栏目、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税务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全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提供服务类信息咨询1400余人次,其中:向社会公布我局的咨询电话号码,共接到咨询电话430余个;现场接待人数1400余人次,我局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了回复。

  五、其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我局确定了1名专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和1名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没有设立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及减免情况。

  (三)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全年,我局没有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通过不断努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深度不够、投入不够等问题。2016年,我们将进一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大力度,规范流程,强化责任,狠抓落实。重点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考核,切实加强对基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依法办事、公开便民,树立衡阳国税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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