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阳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衡阳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发展新成效为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坚持思想引领。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课,定制度、做计划,纳入县委党校重点培训课程以上率下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60余次,县政府常务会、党组会等学法10余次。二是紧抓“关键少数”。开展乡镇、政府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评议,将全县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点内容,全面落实书面述法,进一步压紧压实“一把手”法治建设责任。三加强统筹协调全面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次会议精神,科学系统谋划全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坚持依法治县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双察联动机制,推动“三级联动”法治督察体系建设,结合行政执法评议开展法治督察2024年度聚焦中央、省、市法治督察,整改完成法治督察发现问题6条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行政决策质量有效提升。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县司法局局长常态化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制定《衡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3项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建议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机制,全县67家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全年累计17份政府合同、文件经法制审核后出具,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备案审查,13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经系统清理,切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行政执法监督更加有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完成了执法队伍整合和组建,督促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59卷,全县2501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10场次集中培训和深入乡镇、机关专题培训,实现全县行政执法综合培训全覆盖。三是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监督落实《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衡阳县《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十条措施》,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动践行市场主体“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和涉企执法检查扫码登记制度。四是行政争议化解更有温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保障,通过购买服务、内部遴选、人才引进等方式强化人员保障,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4年办理应诉案件23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8件,其中不予受理12件、维持决定24件、撤销决定6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2件。我县行政复议案件复议决定作出后,各被申请人均能按照复议决定执行,未发现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情况。

(三)践行法治为民理念,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一是多措并举开展普法活动。深入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择优选聘政法干警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发挥法治文化广场、法治长廊等作用,为未成年人提供“沉浸式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200余场次。二是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统筹配置44名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工作站25个,村级服务室491个,在县城建立法治主题公园3个,乡镇和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2024年办理各类公证案件955件,法律援助案件439件,组织开展企业“法治体检”3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三是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合发展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落实人民调解经费财政保障标准和保障办法,将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经费保障实施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和法治督察指标体系,全年协调解决矛盾纠纷案件6013件。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县开展法律明白人专题讲座培训80余场次,培训“法律明白人”1500余人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弱项。一是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仍需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仍存在人员结构不平衡、协同执法配合不紧密等问题。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系统性创新性不足。法治实践的本土化探索不够深入,未能充分结合县情民情开展创新。三是基层法治基础仍显薄弱。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滞后,普法方式方法较为单一。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乡镇和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全县法治督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范畴。二是切实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盯办,研究制发全面依法治县年度工作要点,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三是坚持高位推动统筹布局。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坚持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效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四、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我县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贯彻实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一是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考核评价和督察督办,确保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覆盖、无缝隙。二是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面厘清城市管理、住建、民政、规划、交警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和权力清单,完善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健全综合执法体系。加强执法骨干培养,建立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长效机制,完善执法人员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三是夯实基层法治基础。选优配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育壮大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队伍发挥群众参与法治建设作用。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自治制度,提升基层组织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中共衡阳县委

                      衡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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