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衡阳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衡阳县法治建设“十四五”规划》,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召开委常委会会议、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会议、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部署依法治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行政执法评议、述法会议点评等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邀请省专家讲授法治课,提高县乡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意识,推动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二是强化“关键少数”履责意识。落实《关于衡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方案》,将全县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重点内容,全面落实书面述法,部分乡镇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在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会议上汇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并接受现场点评。深入推进法治督察,高标准完成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地督察“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高规格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覆盖式落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调研和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工作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多措并举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组织会前学法活动,强化对《衡阳市“关键少数”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指南》的学习贯彻,组织2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并通过学法考试。

(二)政府依法履职能力稳步提升。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提高行政效能。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全县“湘易办”重点民生实事、“互联网+监管”、行政效能和“好差评”、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电子证照等工作,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中介服务事项。以县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免罚轻罚规定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意见》,组织全县17家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公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轻罚免罚清单并进行资料汇编成册。二是持续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2名知名律师为县政府法律顾问,将县司法局列为政府常务会议固定列席单位,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参会,全力督促各单位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发挥本单位法规部门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三是持续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深入贯彻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压紧压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主体责任,巩固第二批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做好全国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地区(项目)在全县的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四是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规范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依法在政府网站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开展衡阳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拟出台衡阳县行政综合行政执法清单,依法明确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规范乡镇行政执法行为。首次开展全县行政执法评议活动,严格落实宣传发动、网络满意度测评、视察调研、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整改总结各阶段工作任务,切实提高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三)法治化社会治理格局日益成熟。一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审理程序,做到依法受理、公正审理,引导鼓励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期间通过优先调解、自行纠错方式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年内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6件,共中受理32件,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目前已办结27件,法定期限内结案100%。经复议审结案件仅有4宗进入到诉讼程序,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更加彰显。发挥行政复议内部层级监督功能,纠错案件全部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已办结案件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和行政复议意见书落实率均达100%。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无一件因行政复议程序违法而败诉。二是健全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及时关注重点人员和事件,提高风险预警和矛盾预判能力,有效预防、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圆满完成“两会”、党的二十大系列重大安保任务。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后半篇文章”,推进矛盾纠纷类案同处,源头预防,成功调处人民调解案件2000余宗,成功率99%,无调解不当而发生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案件。面向社会公开选任13名驻衡阳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员,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9月底衡阳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三是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曲兰镇花桥村成功入选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公示名单。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县年均开展法律明白人专题讲座培训80余场次,基本实现对各乡镇在岗执法人员和各村(社区)“两委”干部、监委成员法治培训全覆盖,全县培育“湾村明白人”“法治带头人”1618人,以本土化阵地为依托激活乡村建设“法治细胞”。四是完善司法为民体系。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开辟公证法援“绿色通道”,坚持案前维权方案把关、案中跟踪回访、案后案件质量检查与回访,全程把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促进调解协议切实履行。规范援助律师值班制度,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安排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563人次,群众满意率超过99%,无一上访投诉和诉讼。开展法律服务行业行风整治,加强执业活动全过程监管,强化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等行政许可事宜,高效及时完成法律服务机构年度考核检查,为助企纾困提供法治良方,效推动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积极开展公检法司开放日、未成年人防性侵法治宣传、“千警入万户、同心创平安”等活动,消除群众诉讼障碍,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提升司法工作群众满意度、认知度和社会影响。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弱项。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均衡。各单位重视程度有差异、工作力度有强弱,各项工作之间不平衡二是行政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有待增强。三是社会公众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和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力度尚需优化加强。

三、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我县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工作重点,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以高水平法治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

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进一步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配备与其承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相适应,有效发挥法治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和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推动部门法制工作机构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职责,从源头上防范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二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持续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着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继续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厚植法治文化根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和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中共衡阳县委

                        衡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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