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衡阳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度)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清理整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证明事项,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管理,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取消。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督察后反馈的5各方面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下功夫。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在省政府部署的200项事项清单基础上,新增20项企业和群众关注事项,企业和群众办事申报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间分别缩减65%、75%、85%以上。率先将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纳入"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行市场准入双通道办理,企业开办时间缩减至3天以内。三是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上下功夫。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改革和发展,修订完善县政府工作规则,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政府重大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后集体讨论决策。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提高了"关键少数"依法决策的服务保障。

(二)持续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一方面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将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政府合同等政府行为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执法决定审查、社会效益评估等一系列合法性审查制度,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未发生被县人大常委会或者市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或者撤销,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法的情况。另一方面落实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制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部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2019年以来,县政府共制定规范性文件31件,全部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在党政门户网站统一公布。组织开展了涉及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与《民法典》规定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向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率、规范率、及时率100%,5年来,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17件,其中确定有效55件,失效47件,废止10件,修正5件。

(三)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完成了执法队伍整合和组建,建立了全县2749名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电子库。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本部门执法领域特点,有针对性的举办各类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40次,对涉改的2981名行政执法人员证进行了执法证换证工作,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制度体系,统一执法信息公示载体,规范执法流程,全面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流程公开和决定公开。规范执法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管理,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进行流程控制,正在筹建衡阳县行政执法监督子平台。三是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加强。2019年和2020年全县分别抽查行政执法案卷75卷和65卷,通过案卷评查发现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有力地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畅通行政复议化解矛盾渠道,规范行政行为。完善立案、听证、调解、复议意见建议等工作机制,推动复议规范化建设。2019年以来,县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件,审结12件,妥善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根据《湖南省2020-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经中共衡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研究决定,衡阳县申报湖南省2020-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两个,其中综合示范创建:拟申报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衡阳县石市镇为"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乡镇"。现石市镇作为"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已顺利通过验收公示进入授牌阶段,社会反响良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思路

(一)不断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一是强化考评考核。推行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度调查、日常考核、现场抽查等相结合的法治建设督察与考核评价,加大考核结果的应用力度。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继续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相关工作制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和学法制度,紧盯"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

(二)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理顺管理体制,优化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化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继续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围绕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行政复议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及民生、环保领域或者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实效。

(三)坚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一是注重规范政府重大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政府和部门重大决策的目录和流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二是注重完善工作机制。创新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重大决策、政府合同签订等方面审查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持续推进政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法治政府建设打牢基础。。三是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职能。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关注山林权属、土地征收补偿等重点领域热点问题,提高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

(四)努力提升法治政府服务水平。一是切实划清管理领域。完善政府和部门的权力清单,持续清理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减少中间环节。二是切实理顺职能职责。进一步梳理行政权力事项,优化运行路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中间环节、缩短办事时间、降低办事成本。三是切实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压缩审批时间,搭建行政审批领域部门协同、数据互通、一网办理、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


衡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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