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衡阳县司法局2019年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2019年度 )




部门(单位)名称:衡阳县司法局    

预算编码:124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自评□  

中介机构评价□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中介机构□












报告日期:20207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负责报送备案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县直部门、乡(镇)政府和园区管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政府会议纪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管理县法律顾问中心。

(四)负责县政府签订合同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根据县政府安排,会同合同承办部门参与县政府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签订、备案、履行、跟踪管理等工作。指导县直部门乡(镇)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合同审查管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和园区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承办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最终裁决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县政府及本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承办县政府有关民事及民事诉讼法律事务。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 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 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安置工作。管理县社区矫正中心。

(八)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管理县公证处, 县法律援助中心。

(九)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参与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

(十)负责全县法治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县政府涉外协议等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十一)负责本系统服装、车辆和通讯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二)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

衡阳县司法局内设12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法治研究督察室、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审查管理股、法律事务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基层法治建设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装备财务保障股、政工室。下设2个二级机构,即法律援助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证处(副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25个乡镇司法所,财务在局机关统一核算。

3.人员编制情况。

根据蒸〔201925号县司法局2019年人员编制数91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75名{局机关32(含原县第一律师事务所政法专项编制6名),基层司法所43名,},事业编制16名(法律援助中心10名、法律顾问室6名);实际在职人员97名,退休人员34人。


4.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实施情况。

、法律援助工作方面: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定期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各网点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专项宣传,并通过县电视台报道宣传场面和以案说法等形式,使法律援助的宣传深入到乡村、学校、厂矿、企业直至城乡居民,大大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知晓度。畅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6819759"法律援助咨询电话。今年1-12月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2件,做到了无举报、无投诉。

"智慧矫正"建设方面: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实行APP定位监管和佩带电子手腕监管;对全县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出境情况和护照进行了全面清理;按照上级要求圆满完成社区矫正对象特赦工作,今年共有  名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被特赦。坚持将社区矫正工作和扫黑除恶、禁毒工作紧密结合,坚决消除社区矫正工作中各项隐患。积极筹建衡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指挥中心,主体工程已经完成,正在进行最后的网络调试。目前全县在服刑人员274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全县在册刑满释放人员2667人,建立安置帮教基地2个,在册刑满释放人员无重新犯罪现象。经排查,截止目前,全县在服刑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无涉黑涉恶涉禁现象。

、安置帮教工作方面:目前我县共有刑释解人员共2256名,所有人员均登记建档并录入信息库,落实了帮教措施,并妥善进行了安置,实现了对刑释解教人员"不脱帮、不漏帮"的工作目标。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方面:不断优化法律服务环境,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积极为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议和论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管理。加强对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监管。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教育管理。加强对公证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一年来,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970余件,投诉率为零。

衡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便民功效,为人民群众寻求法律帮助提供"法律大超市"式的服务。年接待来访群众约3000余人次,投诉率为零,并多次接受上级验收和各兄弟县市单位参观、学习,获得了一致好评。为进一步方便更多困难群众寻求法律帮助,我们根据上级要求,在全县25个乡镇、1个工业园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县491个村(社区、居委会)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站点建设率为100%,同时,在每个村(社区、居委会)另行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截止目前,志愿点数量超过4000个,打造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群众以最快速度获得有效法律帮助或指引。

人民调解工作方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实人民调解基础;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提升行政调解质效;拓展司法调解范围,积极探索建立第三方调处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县目前共有520个调委会,其中村(居)级调委会491个、乡镇调委会25个,专业(行业)性调委会4个,共有兼(专)职调解员1878个。今年1-12月份,全县各级调委会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件3261起,调处成功率99.9%,没有发生起因不及时调解而造成越级上访或非正常上访。筑牢了社会维稳"第一道防线"

法治阵地建设方面:为加强建设特色法治文化,实现新阵地新颜值新跨越,我县在金溪镇作试点,高规格建设了法治文化一条街并在全县推广。县法治文化广场正在筹建中,努力实现硬实力和软实力的双提升,2019年金溪镇被评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乡镇。贴近群众,突出亲民化,不断完善各公共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化,通过法治文化广场展现法治文化把法治元素融入其中,形成多样化的法治文化阵地。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全年总收入:18476684.57元。

1、财政拨款收入:18164286.99元。

2、其他收入:312397.58元。

(二)全年总支出:18343710.41元。

1、工资福利支出:10688858.67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318326.32元"三公"经费支出105871元。1、公务用车共4台,运行维护费支出75732元;2、公务接待支出30139元。未超当年预算。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1064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966038元。

5、其他资金支出:179423.42元。

(三)收支相抵结余:132974.16元,年初结转结余257430.99元,年末结转结余390405.15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积极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中的职能作用,积极作为,真抓实干,奋力开拓,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根据我单位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值表》评分,得分94,财政支出绩效为"良"。主要绩效如下:

(一)预算配置合。严格控编,全年单位在职人数与编办核定编制数一致(与百菲特人事薪资网络管理信息系统一致);严格"三公"经费审批支出,要求凭公函接待,公务接待费得到大幅缩减,全年"三公"经费整体同比下降31%。

(二)预算执行严格。我局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绩效管理制度、绩效评价监控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励行节约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在本年度内未出现廉政风险。按时完成预算绩效目标申报、预算绩效评价报告工作,预算编制准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没有产生债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年度预、决算财政信息按要求在县党政民户网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和上报资产清查工作。

(三)预算资金使用效益良好。我局严格坚持中央八项规定,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为抓手,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努力提高司法行政效能,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便民功效,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认真查找突出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制度,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法治能力和服务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率不断提升,努力为建设富裕美丽和谐的新蒸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19年我局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全省社区矫正特赦实施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司法所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全县部门决算编报工作先进单位、全信访工作优秀单位。我局2019年在全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衡阳县司法局2019年度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衡阳县司法局资金管理提供参考。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衡阳县司法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价工作组"),制定科学适用的评价工作方案、评价指标及基础数据表。

2.组织实施。2020521日至528日,评价工作组查阅财务会计资料、察看实施项目及效果。

3.分析评价。2020529日至6月8日,评价工作组根据收集的资料、察看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4.评价报告阶段。2020615日至22日,评价工作组部门整体绩效进行深入分析,撰写评价初报告

5.工作总结阶段。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工作组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针对评价工作管理、预算管理等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

)绩效评价结论

本次绩效主要考察衡阳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基本支出的使用和管理情况。通过书面评价环节与现场评价环节,综合的相关资料及现场核查结果,衡阳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等级为"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尚不健全。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

六、改进措施及建议

1、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制度。2、加强培训、提升业务能力。3、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绩效管理理念。




附件1-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019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衡阳县司法局                        填报时间:2020年77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评价    得分

评分依据

或扣分原因

(15分)





目标设定


6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①目标符合发展总体规划,1分;②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1分;③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2



绩效指标明确性

3

①目标细化、指标值量化,1分;                                                                                      ②目标与年度任务或计划数相对应,1分;                                                                                                                                                                             ③目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1分。

3



预算配置            



9



财政供养人员

控制率

2

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3



"三公经费"        变动率

3

变动率≤0,计3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3



重点支出安排率

4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4分;;80%(含)-90%,计3分;70%(含)-80%,计2分;60%(含)-70%,计1分;低于60%不得分。

4



(40)












预算执行          






16






预算调整率

3

预算调整率=0,计3分;0-10%(含)计3分;10-20%(含)计2分;20-30%(含)计1分;超出30%不得分。

3



支出进度

3

每发生一个项目未完成进度要求完成资金下达的扣0.5分,扣完为止。

3



结转结余

3

无结余,3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



公务卡刷卡率

2

公务卡刷卡率达60%以上的,计2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公务卡刷卡率=公务消费刷卡支出/授权支付额度×100%

1



"三公经费"    控制率

3

100%为标准。控制率≤100%,计3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

3



政府采购执行率

2

100%计满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2分。

2



预算管理            



15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①已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完整,1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3



资金使用合

7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4分。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大额现金支付、违规借出(占用)、乱发滥补、虚报冒领,转嫁支出、乱开户乱存放、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

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1分;

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1分。

7



预决算和基础

信息公开性

5

①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合1分;时限合1分;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完整,1分;准确,1

5



资产管理          



9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1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完整,1分;                                                                                                                                                       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2



资产管理安全性

5

①资产保存完整,1分;②资产配置合理,1分;③资产处置规范,1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帐实相符,1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1分。每出现一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5



固定资产利用率

1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1



果(45分)









职责履行            



20



实际完成率

(产出数量)

10

方案:按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情况计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单位,按县考核办考核结果,优18~20分、良1217分、合格611分、不合格05分。


方案二:按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计分。未进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单位,以本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为预期目标,细化成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预期目标完成率、完成及时率和质量达标率达到设定目标值计18~20分,低于设定目标值,酌情扣分。



16







完成及时率

(产出时效)

5


质量达标率

(产出质量)

5


履职效益                                                






25






经济效益

15



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各单位应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15







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


行政效能

2

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2分;一般1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2



社会满意度


3

以调查问卷为依据,员工满意度≥95%计3分;每低5%扣0.5分,满意度<75%0分。

3



5

以调查问卷为依据,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5%计5分;每低5%1分,满意度<75%0分。

满意度=满意人数/被调查人数×100%

5



100

 

100

 

94



备注:如部门(单位)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修改调整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则须相应修改调整本表中的对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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