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2年4月24日,接到贵单位(蒸生环委发【2022】3号)文件利剑行动排查环境问题,此案件现已办结。现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利剑行动排查环境问题的基本情况
衡阳县演陂镇五一村衡阳政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养殖废水未有效处理,存在乱排现象。
被投诉养殖场的基本情况
衡阳政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项目实为坐落于演陂镇五一村后头湾组的养殖场,该养殖场名称是衡阳政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张秋收,库宗桥镇华山村华山组人。该场于2020年12月建成投产。
衡阳政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见附件1),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见附件2)。
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现有栏舍5栋,栏舍面积6500平方米,设计一批次饲养育肥猪数量为5000头,采用公司加农户全进全出合作模式。该场猪舍半漏粪板设计,生猪猪粪通过水泡粪进入粪污收贮池,然后经干湿分离机压榨分离(见附件3),粪渣通过堆肥发酵用于公司种植流转的500余亩油茶和果木水稻基地(见附件4);粪水进入5000立方黑膜氧化池(见附件5),再进入300立方米的五级厌氧发酵池(附件6)发酵,厌氧池产生的少量粪渣和厌氧发酵池废水都用吸粪车运到果木基地利用,养殖废弃物做到综合利用,无外排。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利剑行动排查环境问题情况属实。衡阳政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项目废水未有效处理,存在乱排现象。
收到(蒸生环委发【2022】3号)文件后,县农业农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班,下发蒸农发【2022】28号文件,责令衡阳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牵头、畜牧兽医股、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演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迅速调查核实情况,并落实整改工作。2022年4月25日,衡阳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聂朝龙局长带队组织畜牧兽医股、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相关人员到演陂镇衡阳政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对利剑行动排查的环保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衡阳政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采用公司加农户全进全出模式,在单批次饲养生猪数量较大的状态下一次性排放大量废水就可能存在废水未有效全部处理和乱排现象。
目前该场没有排污口,无外排现象。
处理、处罚情况
(一)交办件的处理情况
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衡阳县农业农村局现场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见附件8)。
衡阳政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接到整改我局下达的整改意见书后,迅速采取措施:
1、自愿在2022年4月30日前将剩余存栏的生猪清栏。
2、该公司将养殖场的粪渣、废水通过发酵后资源化利用全部运去灌溉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油茶、果木和水稻基地。
3、该公司兴建5000立方的粪肥贮存池2个(附件9),同时在6月1日与衡阳县沛科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粪肥利用协议(附件10),该公司今后养殖的粪肥除农场自用外,多余的粪肥全部由沛科公司收集循环利用,确保今后养殖的粪肥不再存在乱排现象。
(二)处罚情况
无处罚
四、问责情况
无
五、办结情况
此案件现已办结
六、下一步工作
我局下一步将深刻吸取举报事件的教训,加强对该场的指导管理,对全县范围内的养殖场加强日常监管督查力度,对发现的隐患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特别是对污染空气和水土的养殖场坚决督促整改到位,下大力气解决养殖业污染问题,做到生态发展、绿色发展,确保养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养殖场营业执照
2.固定污染源排放登记表
3.土地流转合同
4.农场果木、水稻基地
5.黑膜氧化池
6.干湿分离机、厌氧发酵池
7.整改意见书
8.猪舍清理前、后照片
9.粪肥贮存池
10.粪肥利用协议
经办人:聂朝龙 衡阳县农业农村局 13975456694
彭建新 衡阳县农业农村局 13875779985
胡志华 衡阳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13723837373
张满意 衡阳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15973402202
邱建成 衡阳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15211801128
刘小阳 衡阳县演陂镇人民政府 13975456555
刘朝丽 衡阳县演陂镇人民政府 13875621837
衡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30日
附件1:养殖场营业执照
附件2:固定污染源排放登记表
附件3:土地流转合同
附件4:农场果木、水稻基地
附件5:黑膜氧化池
附件6:干湿分离机、厌氧发酵池
附件7:整改意见书
附件8:猪舍清理前、后照片
附件9:粪肥贮存池
附件10:粪肥利用协议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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