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2年4月24日,接到贵单位(蒸生环委发【2022】3号)文件利剑行动排查环境问题,此案件现已办结。现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利剑行动排查环境问题的基本情况
衡阳县演陂镇石油村瓦屋组衡阳县欣百康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废水未有效处理,存在乱排现象。
被投诉养殖场的基本情况
衡阳县欣百康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项目实为坐落于演陂镇石油村瓦屋组的养殖场,该养殖场名称是衡阳县欣百康农业有限公司(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段小兰,演陂镇石油村巨石组人。该场于2020年12月建成投产。
衡阳县欣百康农业有限公司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见附件1),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见附件2)。
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现有栏舍3栋,栏舍面积4500平方米,设计一批次饲养育肥猪数量为3000头,采用公司加农户全进全出合作模式。该场猪舍半漏粪板设计,生猪猪粪通过刮粪进入粪污收贮池,然后经干湿分离机(见附件3)压榨分离,粪渣被衡阳县沛科有机肥厂运出通过处理后制作有机肥原料(粪肥利用协议,附件4),粪水通过5200立方黑膜沼气池(见附件5)生化处理后进入1200立方米的五级厌氧发酵池(附件6)发酵后,再流入3000立方米的黑膜氧化池(附件7),厌氧池产生的少量粪渣和黑膜氧化池发酵后的粪水都由衡阳县沛科有机肥厂通过吸粪车抽送灌溉油茶、果木和水稻基地,养殖废弃物做到综合利用,无外排。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衡阳县欣百康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废水未有效处理,存在乱排现象。
收到(蒸生环委发【2022】3号)文件后,县农业农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班,下发蒸农发【2022】28号文件,责令衡阳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牵头、畜牧兽医股、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演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迅速调查核实情况,并落实整改工作。2022年4月25日,衡阳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聂朝龙局长带队组织畜牧兽医股、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相关人员到演陂镇衡阳县欣百康农业有限公司对利剑行动反映的环保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衡阳县欣百康农业有限公司采用公司加农户全进全出模式,单批次饲养生猪数量较大,按该公司环评报告要求,收贮池的猪粪经干湿分离后的粪水应通过工厂化生化处理,才能做到达标排放,而衡阳县欣百康农业有限公司自投产至今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工厂化生化处理设施,在单批次饲养生猪数量较大的状态下一次性排放大量废水就存在废水未有效处理和乱排现象。
目前该场没有排污口,无外排现象。
处理、处罚情况
(一)交办件的处理情况
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衡阳县农业农村局现场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见附件8)。
衡阳县欣百康农业有限公司接到整改我局下达的整改意见书后,迅速采取措施:
启动与衡阳县沛科有限公司粪肥利用协议(附件4),将该公司养殖场的粪渣全部由衡阳县沛科公司运去处理后做有机肥原料,粪水全部由衡阳县沛科有机肥厂通过吸粪车运去经处理后灌溉油茶、果木和水稻基地。
该公司委托诸城百思特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加工制作污水处理设备一套,并签订《污水处理设备加工承揽合同》(附件9),该设施设备现完成安装(附件10),污水处理设备建成后设计出水指标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排放标准。
(二)处罚情况
无处罚
四、问责情况
无
五、办结情况
此案件现已办结
六、下一步工作
我局下一步将深刻吸取举报事件的教训,加强对该场的指导管理,对全县范围内的养殖场加强日常监管督查力度,对发现的隐患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特别是对污染空气和水土的养殖场坚决督促整改到位,下大力气解决养殖业污染问题,做到生态发展、绿色发展,确保养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养殖场营业执照
2、固定污染源排放登记表
3、干湿分离机
4、粪肥利用协议和土地流转合同
5、黑膜沼气池
6、厌氧发酵池
7、黑膜氧化池
8、整改意见书
9、《污水处理设备加工承揽合同》
10、污水处理设备安装现场施工图
经办人:聂朝龙 衡阳县农业农村局 13975456694
彭建新 衡阳县农业农村局 13875779985
胡志华 衡阳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13723837373
张满意 衡阳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15973402202
邱建成 衡阳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15211801128
刘小阳 衡阳县演陂镇人民政府 13975456555
刘朝丽 衡阳县演陂镇人民政府 13875621837
衡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30日
附件1:养殖场营业执照
附件2:固定污染源排放登记表
附件3:干湿分离机、干粪池
附件4:粪肥利用协议和土地流转合同
附件5:黑膜沼气池
附件6:厌氧发酵池
附件7:黑膜氧化池
附件8:整改意见书
附件9:《污水处理设备加工承揽合同》
附件10:污水处理设备安装现场施工图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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