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溪江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按照县信息办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溪江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衡阳县溪江乡党政办联系。地址:衡阳县溪江乡溪江街邮编:421241,电话:07346961688。

一、情况概述

    2022年,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等方面,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乡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一是逐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了对本乡的网站维护,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将有关文件、信息按要求规定发布在网上。

(二)完善溪江乡党政门户、互联网+监督和溪江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信息网格化管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拓展和延伸,我乡做强溪江网络、网格管理建设,为全面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平台保障。网站实现了公务无纸化操作,对能对外公开的政务信息均通过网站及时对外发布,设置办事指南和溪江乡机关工作人员阳光台,方便群众办事。

(三)设立政务公开栏。在乡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前设立了纸质公示栏,用来公示各种办事程序、办事步骤、通知、通告、服务方式及各部门职责和管理权限。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和类别。

    2022年,我乡通过衡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其中工作进展类21条;规划计划6条;通知公告类1条;财政信息类3条;法规文件类1条;人事信息类1条;领导信息类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乡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主要通过衡阳县党政门户网站溪江乡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
   2、公共查阅点。
   3、政府公报。

  (四)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衡阳县溪江乡门户网上,我乡主动公开了乡党政领导的分工、各个站所的设置及联系电话、本年度财政预算情况,人事信息等方面的政策性文件,以及主动公开了办事依据、服务流程、服务机构,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各项事情的办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乡没有发生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支出,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没有发生因本乡政务信息公开或不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请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溪江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网页按时间要求进行了更新,但同上级领导及广大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提供信息资料不全,公开不及时。工作缺乏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管理。信息收集不完善、上报不及时,发布速度慢。

针对以上问题,溪江乡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认真梳理政务信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溪江乡将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上传政府信息,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

  (二)进一步完善三个网站一中心一阳光台的功能设置,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方便群众查询溪江乡有关信息。

  (三)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评测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信息及时更新。

  (四)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强化激励和问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六)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信息,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完善各栏目板块功能,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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