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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管工作,根据《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县5家年货物运输量在15万吨以上(含15万吨)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以及年货物运输量在15万吨以下的砂石、矿产、混凝土等高密度产品企业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进行监督。发现货运源头企业有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矿)的违法行为,请予以举报。举报电话:0734-6807401
附:源头企业公示表
衡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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