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交通运输局2015年预算编报说明

衡阳县交通运输局2015年预算编报说明

 

一、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1、我局共有内设机构7个,即: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计划统计股、运输法规股,安全监督股、纪检监察室、非独立股级事业单位3个,即:交通战备办公室、港航管理所、水上交通安全视频监控中心。    

2、共有人员编制 25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含交通战备办公室3人,港航管理所5人,水上交通安全视频监控中心)编制13名;实有在职人员36人,退休人员20人。

二、预算收支和主要工作任务

1、预算平衡情况:2015年我局预算收入3670910元。其中财政拔款(补助)3665910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拔款5000元;预算总支出3670910元,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5年我局预算支出为3670910元(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35000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02478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9239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6039元;项目支出1240000元。

3、我局是主管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工作任务是: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二、承担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和实施细则;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宣传贯彻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县管道运输有关管理工作。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县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五、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或协调国家、省、市重点和县级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六、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八、承担县国防动员有关工作;监督实施地方性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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