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 2023 年 4 月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名单公告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发〔20211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试行))有关要求的通知》(湘振局发〔2022〕12号)等文件精神,经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和公示、审核批准等程序,现将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2023 年 4 月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名单


 衡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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