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衡阳县乡村振兴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2年衡阳县乡村振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及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提高了我局依法行政能力。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因机构名称变更、人员调整,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调整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2名副局长为副组长、6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为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法治学习。为搞好乡村振兴工作,提高乡村振兴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一是局党组成员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全面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安全法》、《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之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内容;三是组织驻村工作队、乡镇乡村振兴办主任、第一书记、村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衡阳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单位 2022 年度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我局精心组织了“四期”业务培训班,培训的对象包含:全县驻村工作队、乡镇乡村振兴办主任、第一书记、村干部;培训的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并到我局的驻村点渣江三马星村以“屋场恳谈会”的形式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四)加强普法宣传。将法治宣传与重大节日相融合,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6月份参加夏明翰广场的集中法律宣传,7月份同司法局一起到库宗飞龙山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并利用局内滚动标语向民众宣传法治思想。

三、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乡村振兴工作业务繁重的情况下,学习上出现了松劲的现象,导致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不够全面。

(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在依法行政建设工作方面,有些分工不够清晰,各股室间沟通协调还不够紧密,导致一些工作责任明确的不够具体。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领导带头学法的力度,让学法用法成为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质的有效途径。

(二)进一步加大干部职工学法力度。继续利用集体学习时间,向全体干部职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将主动学习法律成为工作常态,让干部职工知法、守法。

(三)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纳入到每个干部职工的日常工作行动中,保持每一个干部的初心,当好乡村振兴工作的“勤务兵”。

 

 

                               衡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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