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做好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实施原则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坚持“政府指导、村级管理”的原则,行政村按需设岗,建立岗位救助、实名服务、动态监管长效机制。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一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监测户)、半劳动力、弱劳动力就近就业,增加家庭收入,切实增强他们的内生动力。
二、实施对象
已在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有一定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监测户)半劳动力、弱劳动力者,身体状况好,年龄在18周岁至75周岁之间。
三、实施阶段
(一)摸清基础信息。各乡镇(片区)要进一步摸清公益岗位需求底子,掌握困难群众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准确对接岗位类型、岗位数量、岗位条件,为增设岗位提供准确依据。
(二)张榜公示公告。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采取自愿报名和村组推荐等形式确定招用人员名单,经乡镇(片区)人民政府资料审查后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签订劳务协议。开发公益性岗位人选由村按规定选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书面劳务协议,进行岗位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安排上岗。
(四)科学设置岗位。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目的是解决脱贫人口(监测户)的就业问题,全县所有的村原则按照1-3名公益岗位进行设置;全县200人以上的易地搬迁安置点按照1或3名公益岗位(其中200 人以上设置1名,500人以上设置3名)。并填写用工审批表《衡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公益性岗位用工审批表》(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妥善安置脱贫人口(监测户)弱劳动力、半劳动力群众就业,是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性举措,各乡镇(片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有序推进,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可操作、有实效的方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资金保障。一是51个有光伏发电站的省级脱贫村,公益性岗位补助从村级光伏收益中安排。二是无村级光伏发电站的其它村,可以从县级环境整治资金中安排,不足部分由乡村自筹解决;三是全县200人以上的易地搬迁安置点公益性岗位资金补助,从集中式光伏电站的收益中安排,每人安排资金不少于6000元/年。四是确保所有的公益性岗位务工人员合理工资水平。五是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和更新系统数据,每年8月30日之前将《衡阳县乡镇(片区)脱贫人口(监测户)公益性岗位补助发放表》(附件2)、《衡阳县乡镇(片区)脱贫人口(监测户)公益性岗位补助发放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经乡镇(片区)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县乡村振兴局。
(三)加强岗位管理。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工作台账,杜绝以公益性岗位名义发福利的现象。要加强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公益性岗位“人岗相适”,坚决不能出现一人多岗等现象,劳务协议期限与补助发放期限要一致。实行按劳取酬,对不能胜任岗位的人员要及时予以调整。相关公益性岗位是否保留由各乡镇(片区)、村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原则上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防止公益性岗位泛“福利化”。
(四)加强督查指导。各乡镇(片区)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根据政策要求落实公益性岗位。县直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协同推动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公益性岗位开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附件:
1.衡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公益性岗位用工审批表
2.衡阳县XX乡镇XX年度脱贫人口(监测户)公益性岗位补助发放表
3.衡阳县XX乡镇XX年度脱贫人口(监测户)公益性岗位补助发放统计表
附件1
衡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公益性岗位用工审批表
姓 名 | 性别 | 联系电话 | 文化程度 | ||||
家庭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
用工单位 | 用工岗位 | ||||||
用工起始 时间 | 补助标准 (元) | ||||||
村委会意见(盖章) | |||||||
乡镇党委、政府意见 (盖章) | |||||||
备注 |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乡镇(片区)、村各一份。
附件2
衡阳县 乡镇 年度脱贫人口(监测户)公益性岗位补助发放表
序号 | 村名 | 组名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湖南省扶贫补贴明白折人姓名 | 湖南省扶贫补贴明白折人身份证号码 | 湖南省扶贫补贴明白折账号 | 补助标准(元/月) | 发放月份 | 实发金额(元) | 备注 |
附件3
衡阳县 乡镇 年度脱贫人口(监测户)公益性岗位补助发放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分管领导签字: 乡镇长签字: 填报时间:
序号 | 乡镇、片区 | 村名 | 发放人数 | 补助标准(元/月) | 发放月数 | 实发金额(元) | 备注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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