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2022年乡村振兴“秀美屋场” 评选方案

各乡镇(界牌园区)、县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委、委、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战略部署,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努力打造我县“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秀美屋场”,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着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坚持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全面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重点,稳步推进美丽乡村+屋场党建+城乡标准化治理+文明创建+清廉村居用标准化理念和方略提高乡村品质和人居质量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美丽新衡阳县。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指导,统筹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统筹推进农村社会管理,统筹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建立“政府引导、部门支持、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秀美屋场”建设新模式,按照“整体谋划、分步推进、因村施策、以点带面”的原则,实现乡村治理全域标准化,把全县乡村致力营造一个更整洁、更优美、更舒适的人居环境

三、主要内容

(一)评选范围。一是乡镇(园区)“秀美屋场”评选范围。在全县基础条件好、服务意识强、具有代表性的“屋场党建”示范点中进行评选,每个乡镇(园区)推选一个“秀美屋场”上报县乡村振兴局,然后按照“美丽乡村+屋场党建+城乡标准化治理”的要求,大力开展“秀美屋场”建设。二是县级“秀美屋场”评选范围。在全县26个乡镇(园区)所推选的26个“秀美屋场”中,按照短视频简介、资料汇编、现场验收评比等程序评选全县前五名“秀美屋场”。

(二)评选程序。县级“秀美屋场”评选必须按照乡镇(园区)申报、县级审核验收、公开公示”的程序进行。县乡村振兴局将在今年5月和10月分别对各乡镇(园区)上报的“秀美屋场”按照程序选取前5名作为县级“秀美屋场”示范点。

(三)评选标准。

1.“秀美屋场”要推行屋场恳谈会制度,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屋场党建+五个到户”工作。坚持行政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坚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推动党员联系到户、民情走访到户、政策落实到户、产业对接到户、精准服务到户。

2.“秀美屋场”要做到环境干净整洁,要开展“星级文明户”评比活动,加快“三改三清”(“三改”即改水、改厕、改路;“三清” 即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进程,做到环境卫生“四有八无”(即:每户有垃圾桶,公共地带有垃圾设施,有卫生评比公示,有专人管理;无裸露垃圾,无水面漂浮物,无乱贴乱画,无乱拉乱挂,无家畜散养,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污水横流)。

3.“秀美屋场”要做到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屋场基础设施建设有一定的规划,符合“干净、整洁、路畅、村绿、建制”标准;同时,要配备一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健身器材、篮球场、戏台等。另外,“秀美屋场”民居最好能有一些特色,格局较好、美观质朴,保留着乡村文化符号,并呈现生态化、景观化的特点,与周边环境协调,与自然融为一体。

4.“秀美屋场”要做到管理有序、邻里和睦、干群和谐,广泛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无无理上访事件,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严格执行村规民约,发挥乡贤参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树立文明乡风,倡导良好道德风尚。

四、实施步骤

分别在2022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对“秀美屋场”各开展一次评选,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2年3月、2022年7月)。一是各乡镇(园区)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好试点屋场前期申报工作,每个乡镇上报一个“秀美屋场”,不得重复评选和申报;二是新闻媒体要做好跟踪宣传报道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三是县乡村振兴局对各乡镇(园区)申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确保程序合规、结果真实。

(二)标准细化阶段(2022年4月、2022年8月)。一是县乡村振兴局对各乡镇(园区)细化完善本工作方案管理标准进行指导,并出台相应的评选验收方案;二是县乡村振兴局根据全县26个乡镇(园区)申报的“秀美屋场”进行审核,并落实和安排5万元/村的项目资金。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4月至5月、2022年8月至9月)。一是在全县每个乡镇(园区)先行开展一批“秀美屋场”建设试点,通过其示范、突破、带动作用,从而促进全县其他屋场有序有效有力开展。二是根据先行试点“秀美屋场”建设情况,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标准体系,结合城乡治理标准化要求,分步推进、全面实现。
   (四)验收考评阶段(2022年6月、2022年10月)。一是县乡村振兴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园区)“秀美屋场”进行验收考评。二是根据考评验收结果,评选出5个县级“秀美屋场”,各奖励乡村振兴项目资金10万元/村。三是县乡村振兴局和各乡镇(园区)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成绩、经验和存在问题,部署下一年度工作,“秀美屋场”建设效能得到充分展现,不断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开展“秀美屋场”建设,是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新提升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认真抓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确保“秀美屋场”建设落实到位。

(二)加强领导,部门协作。各乡镇(园区)要明确专班、专人负责;各部门、各后盾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秀美屋场”建设工作开展。
    (三)全面发动,全民参与。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园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要大力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秀美屋场”建设,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主动承担和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真正做到社会监督、全民参与。
    (四)强化管理,压实责任。乡镇(园区)是“秀美屋场”建设的责任主体,乡镇(园区)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乡村振兴领导要具体抓,驻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和村支部书记要直接县乡村振兴局全面负责“秀美屋场统筹管理与验收考核,要加强与驻村第一书记和村支两委就“秀美屋场”建设进行经常性交流,指导开展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协调解决问题。

(五)跟踪督查,严格考核。县乡村振兴局对全县开展“秀美屋场”建设工作要进行全程指导,并以本方案目标要求为准则出台相关的考核验收细则,定期对各乡镇(园区)开展“秀美屋场”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并及时将检查和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同时,对“秀美屋场”的考核验收结果要与补助金额挂钩,做到奖惩分明。各乡镇(园区)也要同步建立督查工作制度,用强有力的督查考核手段推进工作开展。在督查过程中,要加强服务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中共衡阳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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