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发改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主要职责

我局负责拟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组织实施全县价格和收费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2、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厅内设股室14个,所属事业单位4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股、农村经济股、工交能源股、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股、现代服务业股、 社会发展股、价格调控股、商品价格股、服务价格股、收费股、人事股、党建办、财务股。

下设机构4个:重点办、招标办、价格认证中心和价格监督检查局

我局人员编制137人,实有在职人员137人,退休人员3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衡阳县发改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我局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893.1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729.3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6.5万元,基金预算拨款125万元;上年结转22.2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66万元,主要是基金预算拨款增加125万元,经费拨款增加104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893.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327.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3.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2.38万元,住房保障84.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60万元。其他支出12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6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63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45.8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5.8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82.29万元。其中当年为3560万元(发展与改革事务40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160万元),上年结转22.29万元。

五、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2018年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25万元,支出12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25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5万元,下降5%。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决算减少6.8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做政府采购预算。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   发改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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