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教育局学生用储物箱(生活用品)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HYX2016-A003 |
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衡阳县教育局的委托,对其学生用储物箱(生活用品)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继续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县教育局学生用储物箱(生活用品)政府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HYX2016-A003 委托代理编号:YQ2016-HW003 三、采购项目金额: ¥144万 四、采购内容:学生用储物箱(生活用品);采购数量大于等于24000个(供货数量=采购金额/投标单价)(具体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l)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 (7)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6年5月4日起至2016年5月10 日,每天8:3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不含节假日)。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衡阳县政务服务中心421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份(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以下有效证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社保登记证或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⑥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6年5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衡阳县政务服务中心428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公告公示网站:湖南衡阳市政府采购网 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
八、采购人:衡阳县教育局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734-6589922 九、采购代理机构: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47号星月都会写字楼325房 负责人:晏新发(13367340813) 联系人:易莉 邮编:421001 电 话:0734-8869684 传真:0734-8812146 标书款专户: 开 户银 行:工行华新支行 户名: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开发支行 十、监管部门:衡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734-6825537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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