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县城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6年09月06日
衡阳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县城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受衡阳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的委托,本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所需的县城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HYX2016-C040
委托代理编号:HYCG-ZGZB-GK201637
二、采购项目名称:县城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42243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一年内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5、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7日起至2016年9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一年内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县西渡镇蒸阳大道261号)
(3)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6年9月28 日上午10:00分在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县西渡镇蒸阳大道261号)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34—6813111
采购人名称:衡阳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87567486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沙紫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建湘南路32号天心城市广场南栋27楼C座
联系人:吴加强、陈园
电话:0731-82254558
长沙紫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9月6 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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