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衡阳县西渡高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城中村)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2016年09月29日
采购人的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衡阳县西渡高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城中村)服务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衡阳县西渡高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城中村)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90091万元
二、编号:
1、采购计划编号:HYX2016-C42-1
2、采购代理编号:HNZT-HY2016-018
三、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服务 |
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衡阳县西渡高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城中村)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
项目概况: 1.为加快我县棚户区改造步伐,努力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和金融信贷支持,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5]97号)、《衡阳县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实施方案》(蒸政发[2016]8号)文等政策精神和要求,拟将衡阳县西渡高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城中村)列为本次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范围。 2.此次申请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内容为罗家塘棚户区,合济棚户区,文塘、罗塘棚改区,八冲棚改区,托塘棚改区,欧新屋棚改区,合济二期棚改区,席彭冯棚改区,海垅棚改区九个地块居民棚改意愿入户调查、项目的可行性论证、项目的征地拆迁服务、项目安置住房的筹集。 |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衡阳西渡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地址:衡阳县西渡镇滨江路6号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16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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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地点 |
衡阳县西渡镇新正街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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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意见 |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97号)和《衡阳县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实施方案》(蒸政发[2016]8号)文件精神,融资平台可作为棚改承接主体。 结合衡阳县本地情况,衡阳西渡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是衡阳县本地唯一符合《湖南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15]97号)、《衡阳县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实施方案》(蒸政发[2016]8号)文和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县西渡高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城中村)实施方案》的批复(蒸政函[2016]73号)中具备相应条件的承接主体。 衡阳西渡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经衡阳县人民政府蒸政办[2005]9号文件批准设立,公司属国有控股企业性质,接受衡阳西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000万元,其中衡阳西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9990万元,自然人肖晓晖出资10万元,在衡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各信息公开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提供城镇棚改服务所必 需的设施、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同时,为尽快落实贷款资金到位,衡阳县人民政府及衡阳县人大常委会均同意由衡阳西渡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唯一承接主体。 综上所述,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衡阳西渡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单一来源采购。 |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孙云 |
衡阳市建设银行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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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红波 |
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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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柏 |
华融湘江银行衡阳分行 |
高级工程师 |
六、公示期限:自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10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衡阳县西渡镇滨江路8号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13575101489
2、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国际财富中心906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34—6722798
3、财政部门名称:衡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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