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2月24日
采购人的衡阳县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县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2.6万元。
二、编号:HYX2017-C009
三、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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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衡阳县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
衡阳县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的项目,为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非刑罚执行类项目,主要协助衡阳县司法局、乡镇(街道)司法所对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心理矫正、定期走访、定位服务等工作。 |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衡阳市甘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地址:衡阳市石鼓区蒸阳路89号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17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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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地点 |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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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意见 |
专家论证意见: 1、根据《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司法【2016】29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衡政发【201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社会组织可作为承接主体。 2、本项目对承接主体的地域、提供社区矫正所需服务必需的设施、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等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即衡阳市甘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进行采购,具有唯一性。 3、衡阳市甘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是本地区具备湘司法【2016】29号文件中规定承接主体条件的唯一单位。 鉴于本次采购的项目要求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文及《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采购[2014]15号文件第五十三条,专家组一致建议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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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备注 |
宁亚非 |
广电文体出版局 |
组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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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阳 |
市移民局 |
组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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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辉 |
市华圣印刷公司 |
组长 |
六、公示期限:自2017年2月24日至2016年3月3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衡阳县司法局
地址:衡阳县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 18974761765
2、采购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15675476220
联系人:李先生
地址:衡阳市长丰大道28号汇景花园1栋1单元903室
3.财政部门名称:衡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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