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电子政务网络支撑平台一期项目建设所需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衡阳县电子政务网络支撑平台一期项目建设所需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HYX2014-A012

 

 

 
 
受衡阳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衡阳县电子政务网络支撑平台一期项目建设所需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政府采购编号: HYX2014-A012
委托代理编号:HYXT2014-A043
二、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县电子政务网络支撑平台一期项目建设所需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与服务要求”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投标人须分包投标,评标委员会分包评定中标单位。
第一包:网络安全产品
第二包:交换机
三、采购项目预算: 第一包:¥44万元;  第二包:¥19.3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7 、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从2014年5月19日始至2014年5月22日止,工作日上午8:00时~12:00 时,下午15:00时~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须具有并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原件)
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检察部门自2014年5月份以来出具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3)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场报名。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4)  谈判文件发售价格:谈判文件¥4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六、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兹定于2014年5月23日上午9:30分在衡阳县政府大院4栋4楼会议室谈判,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七、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门: 衡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电话: 0734—6813111
 
采购人名称:衡阳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3875618828
技术负责人:屈先生
电话:1331747606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室
联系人:张建怀
电话:0734—8439857
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4 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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