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衡阳县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HYX2014-C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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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9 访问人次:399 |
受衡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的委托,本招标代理机构对衡阳县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
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HYX2014-C008
委托代理编号:HYXT2014-C025
二、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县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具体服务质量与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八章内容)
三、采购项目预算:
经办服务费¥235.30万元/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特定资格条件:
7
、投标人总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授权在统筹行政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参与新农合业务经办服务工作的投标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总部的营业执照;
8
、上述分支机构须具备国家保监委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含经营健康保险业务);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且同一法人单位的下属分支机构只授权一家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负责人于2014年5月8日至2014年5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时~12:00 时,下午15:00时~18:00时,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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