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牌镇界江集中安置点工程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界牌镇界江集中安置点工程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8月01日

界牌镇人民政府界牌镇界江集中安置点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HYX2017-B064,委托代理编号:HYCG-HY-170711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确定,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界牌镇界江集中安置点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HYX2017-B064

3、采购项目编号:HYCG-HY-170711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采购预算: 1455527.68

6、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项 )

预算(元)

1

界牌镇界江集中安置点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1

1455527.68

     7、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主要技术及服务

合同条款

1

界牌镇界江集中安置点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界江集中安置点建筑、装饰、安装等,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相关资料为准;

1.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3.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保修;

4.按合同条款支付。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

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是(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l)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不得有其它在建项目(提供人员岗位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20171月~20176月份)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新证,可提供新证);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公告发布当月出具的查询证明为准)。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用密封袋密封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080817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为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丰大道汇景花园11单元903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衡阳县界牌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3574778446

 

2、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7773410112

 

3、监督部门:衡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734-6813111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期: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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