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中医医院柴油发电机组设备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衡阳县中医医院柴油发电机组设备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9月19日

衡阳县中医医院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衡阳县中医医院柴油发电机组设备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县中医医院柴油发电机组设备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HYX2017-A102   委托代理编号:XT2017-A63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柴油发电机组(额定功率:≥1000KW   一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三、采购上限值:人民币110万元

四、供应商资质: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经办人于2017  9   19  日起至2017  9    26  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时到5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衡阳市解放大道19号今朝大厦22楼(浦发银行楼上,步步高对面)持以下资料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A、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B、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近三个月缴费社保收据或支付凭证(2017.6-2017.8月);

C、检察部门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79月份以来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函原件)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法有效资料原件初审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存,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为发售招标文件时资格预审,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 2017   10   11 下午3:00(北京时间)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号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衡阳县中医医院

联系人:宋乐春         电话: 0734-618335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9号今朝大厦22楼(浦发银行楼上,步步高对面)     

联系人:兰海燕         电话:0734-88982608154260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衡阳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0734-6813111

 

20179 19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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