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衡阳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衡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HYX2015
-C012
委托代理编号:XT2015-C09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衡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服务
三、
采购上限值:
人民币178.5
万元
四、供应商资质:
(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5
年4
月份以来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为准);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省外单位须同时在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及衡阳市国土资源局登记备案。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15
年
4
月29
日起至2015
年5
月6
日,每日上午8
:30
到11:30
,下午3
:00
时到5
:30 (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松路嘉华花苑A
栋2
楼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
请投标经办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提供原件初审,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底):
A
、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B
、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近三个月缴纳社保收据或支付凭证;
C
、检察部门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5
年4
月份以来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D
、符合投标人特定资质条件规定的所有证明材料。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法有效资质原件初审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存,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为发售招标文件时资格预审,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5
月19
日上午09
时30
分
开标时间:2015
年5
月19
日上午09
时30
分
开标地点: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县国土资源局4
楼政务中心)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衡阳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衡阳县西渡镇
联系人:廖红胜
电话:0734-683640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松路嘉华花苑A
栋2
楼(市劳动局斜对面)
联系人:
唐宗秀
电话:0734-8898260
、8154260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衡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734- 6825537
2015
年4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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