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市镇环卫清扫保洁外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洪市镇环卫清扫保洁外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9月06日

 

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衡阳县洪市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洪市镇环卫清扫保洁外包政府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政府采购编号:HYX2017-C093          委托代理编号:HNZJC2017-HW(HY)-164

2、招标项目:洪市镇环卫清扫保洁外包政府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070000/年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6日起至2017年912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00(节假日休息),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及近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已获得“统一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企业,无须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

4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开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以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当月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文件原件为准,须包含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合格的投标单位可以参加投标,查询不合格的单位拒绝其投标)

   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受扫描件及影印件印鉴,资料不全、本人与其证照不符或超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者恕不接受。(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5.2发售地址: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县蒸湘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2层)

5.3发售价格:¥4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

请将投标文件于2017年92809:30 时前送到,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送投标文件前一天以转账方式交付投标保证金,未交付足额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户 名: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路支行

账 号:431625000018010063723

   8、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7年92809:30   

开标地点: 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号开标室

9、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9.1采 购 人:衡阳县洪市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凌小军    电话:15874744666

9.2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雅雯    电话:15200513977

9.3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话:0734-6825537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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