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县中医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投资招商项目(PPP)招标公告

湖南省衡阳县中医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投资招商项目(PPP)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YX2015-B19

2015-06-18 访问人次:784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衡阳县人民政府委托,对湖南省衡阳县中医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投资招商项目(PPP)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湖南省衡阳县中医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投资招商项目(PPP)  

二、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包括以下两个项目  

1、衡阳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  

2、衡阳县中医医院新院建设项目。  

(二)衡阳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概况  

衡阳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位于西渡镇槐花村、咸中村,占地面积约36311平方米,投资估算1.44亿元,规划建筑面积约4.8万平方米。  

(三)衡阳县中医医院新院建设项目概况  

衡阳县中医医院新院建设项目位于西渡镇英南村,规划占地面积约93298平方米,投资估算2.11亿元,规划建筑面积约7.02万平方米。  

具体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投资额等事项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证书。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满足本项目建设的投资能力。  

3、投标人须提供授信额度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银团融资额度证明或自有资金证明。  

4、投标人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指定帐户交纳信誉保证金叁仟万元人民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信誉保证金  

信誉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转账单上需注明“衡阳县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招商信誉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信誉保证金的报名将被拒绝。  

信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叁仟万元整(3000万元)    

户    名:衡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衡阳县邮政储蓄银行新正街支行  

             号:100120552750016789  

于本项目报名截止前交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内,采用现金交纳的无效。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取转账方式,由投标人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人民币捌万元整   (8万元)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户    名:衡阳县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衡阳县邮政储蓄银行新正街支行  

银行账号:100120552750016789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   衡阳县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招商投标保证金   ”,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或未在指定时间内到账的,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原件进行报名:  

1、本公告发布后开具的介绍信;  

2、企业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信誉保证金交纳凭证,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现场查验,并提供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于2015年6月   11   日至2015年   7     1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县西渡镇蒸阳大道261号四楼)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发售。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2015年   7   月3日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7     3   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衡阳政府采购网(http://hengy.ccgp-hunan.gov.cn)、衡阳县政务服务中心(http://   www.hnhtgy.com   )上发布。  

九、本项目行政监管  

本次招标项目行政监管部门为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   其他  

1、项目建设内容共3项,分别为:  

(1)、医院门诊住院大楼主体工程 ;  

(2)、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3)、整体项目配套工程:包括机房建设、消防、水电、空调、供氧、管网工程、绿化、路面硬化、污水处理等。  

具体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投资额等事项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2、项目投资方式:由项目业主单位和项目投资方按PPP模式(外包类)合作建设。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工程建设期间项目业主不以自有经营收入支付工程款项,资金由投资方全额筹集,并不计利息。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按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 >和2014年<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方法>  >进行项目工程造价决算。          

3、关于工程款支付。该项目投资单位投入的工程投资在项目验收合格决算后分期支付,未付清款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项目工程建设期间不计付利息。  

4、关于工程建设。该项目建设工程由项目投资单位总承包,依法依规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设,施工单位不得挂靠、转包、分包、发包;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证处于有效期,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并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工程质量须达到良好以上;项目投资单位的施工企业应在衡阳县设立分公司且依法在衡阳县纳税,并不得拖欠民工工资。  

 5、关于工程计价。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衡阳市造价管理办公室颁布的信息价格算术平均值执行,文件中没有的主材,则由业主、项目投资单位和施工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市场考察合理确定材料价格;人工工资按最新湘建价有关文件人工工资标准的综合工资单价计取;取费按2014年费用定额全费用计取;工程量由项目业主方和监理方及监管部门共同认定,监理方由项目业主方招标确定;工程预、决算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事务所审核,再由衡阳县财政局、审计局审定为准。施工建设中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设计变更,若确因需要发生变更,增项增(减)量按程序报批,由双方及监理共同予以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7、关于违约责任。项目建设期限为24个月,从进场之日起至交付之日止。投资单位应保持项目建设的连续性,不得擅自停工。施工期间投资方因资金问题不能保持项目正常推进,连续停工30天的,业主方有权单方解除合作关系,投资方7天内无条件撤出施工场地,并无条件提供已完部分的工程资料,配合业主方接手。业主方会同相关部门以投资方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核算,按审核金额的70%结算。因项目投资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进度滞后,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本工程建安费的万分之一向业主单位支付违约金。  

8、项目建成后,如项目业主单位还款困难,项目投资单位负责协调银行,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办理融资贷款,并直接用于支付项目建设款项。  

9、项目投资单位不得以该项目在衡阳县内融资。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县人民政府  

联 系 人:伍先生  

电    话:0734-686999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财富中心9楼906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罗小姐  

电    话:0731-82255989  

传    真:0731-89767828  

邮    箱:2549781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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