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中医医院检验科设备一批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9日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衡阳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衡阳县中医医院检验科设备一批
政府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政府采购编号:HYX2017-A113 委托代理编号:HNZJC2017-HW(HY)-191
2、招标项目:衡阳县中医医院检验科设备一批政府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预算:¥4800000.00元,超过本预算为无效报价。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9日起至2017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00(节假日休息),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原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原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己获得“统一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企业,无须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
④检察部门开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原件。(以营业执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部门当月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文件原件为准,查询合格的投标单位可以参加投标,查询不合格的单位拒绝其投标)
⑤提供特定资格证明材料
★注:上述所有资料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扫描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受影印件印鉴。(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5.2发售地址: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蒸湘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8号公馆22层)
5.3发售价格:¥4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
请将投标文件于2017年10月 20日上午10:30前送到,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送投标文件前一天以转帐方式交付投标保证金,未交付足额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户 名: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交通银行长沙湘府路支行
银行帐号:431625000018010063723
8、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7年 10月20日上午10:30
开标地点: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开标室(衡洲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9、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9.1采购单位:衡阳县中医医院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734-6813356
9.2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衡阳市蒸湘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8号公馆22层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15200513977
9.3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许主任 电话:14786451378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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