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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蒸水河道县城段沿河种菜专项治理的通告
为保护蒸水河水质,提升县城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生态环保整治要求,自即日起,县城管执法部门将会同西渡镇人民政府对蒸水河道县城段沿河种菜开展专项治理,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整治区域
蒸水河道县城段水域滩涂内。
二、整治内容
1、严禁乱种。任何人不得在蒸水河道县城段水域滩涂内种植蔬菜等农作物。
2、严禁乱设。在蒸水河道县城段范围内,禁止设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设施(含棚架)。
3、严禁焚烧秸秆、杂草等物质。
三、整治步骤
1、宣传告知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通过执法车辆广播、发放倡议书以及在沿河区域张贴通告等方式,广泛宣传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范围和要求,引导沿河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整治工作。
2、自行清理阶段。4月1日至4月7日,在整治范围内有种植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自行清理所种植的蔬菜及相关附属设施,并恢复河道原状。在此期间,相关部门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督促。
3、集中整治阶段。4月8日以后,对未自行清理的,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衡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衡阳县西渡镇人民政府
2025年3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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