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衡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0年我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36条,主动公开信息数36条。我坚持便民利民,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举措,在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依法施行公开,注重协调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了城市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分管领导、业务股室和联系人,确定办公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是完善查阅受理。我按照《条例》和省、市的有关文件要求,在公共区域设立专门场所,添置查阅、复印等设备,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三是健全公开平台。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的编制工作。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根据实际制定了办事项目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并在服务大厅和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扩大宣传面,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信息查阅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工作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度,我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度,我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虽然已按上级要求及时、规范公开和分类信息,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存在思想误区,公开不及时。二是个别股(室)工作缺乏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管理。

 针对以上问题,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认真梳理政务信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将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上传政府信息,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

  2.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评测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信息及时更新。

  3.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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