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台源镇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源政发〔2023〕19号


关于印发《台源镇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今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根据省、市、县安委办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镇安委会制定了《台源镇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台源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5日



台源镇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安委办关于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台源镇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全镇上下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持续深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有力度、有亮点、有特色、有成效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为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实现"三坚决两确保"目标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环境。

二、活动时间

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

三、主要内容

(一)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组织开展"一把手谈安全"活动。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围绕"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主题,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通过省、市、县媒体集中宣传。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各企业结合安全风险辨识、安全隐患大排查等,组织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进行警示教育,确保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二)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集中推动安全宣传"五进"。一是积极组织线上科普活动。积极参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等活动,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二是组织开展应急科普"八个一"宣传活动。学校组织师生共同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举办一次安全防范主题班会;以村(社区)为单位,通过"湖南应急志愿服务"微信小程序等方式,组织应急志愿者开展一次"敲门行动",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监督推动企业绘制一张以高风险岗位、工艺、部位、环节等为重点的逃生路线图;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开展一次综合应急演练;在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一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宣讲会,致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封信,企业负责人签订一份承诺书。三是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制作安全公益广告、微视频、微电影等安全公益视频作品,在公路、村部、集镇等人流多的位置放置宣传;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公园等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宣传部门组织主流媒体、新媒体以及"村村响"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布防汛救灾、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等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

(三)聚焦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一是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湖南安全生产条例》,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二是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报道。各紧扣全省、全市、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组织辖区内企业负责人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协调媒体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三是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通过邀请专家讲解、教育培训、标准示范、印制发放资料等形式指导督促企业从业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四是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四)深化媒体联动互动,大力推动正面宣传与反面曝光。一是加强正面宣传。联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开展情况,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行之有效的经验、措施、做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以及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好的成效等。二是加强问题曝光。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相关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采访,结合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打非治违等工作,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企业问题隐患的曝光力度。三是加强举报奖励。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加大举报奖励,鼓励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从业人员通过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镇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734-6801001"等,查找举报身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群防群治的氛围。

(五)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社会大众应急避险能力。一是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全员应急演练。要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实际需求,开展各行业领域应急演练。企业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农村村庄要针对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火灾等事故灾害开展逃生救援演练;社区要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等场所场景开展消防安全防灭逃、防踩踏等风险防控和逃生救援演练;各类学校要针对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地震逃生、防溺水等开展救援演练;家庭要针对燃气安全、电动车充电安全以及高楼火灾逃生等,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二是常态化普及应急逃生知识。要及时将各类演练活动制作成科普小视频,或者制作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应急逃生动漫、科普作品,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反复播放,提高社会大众应急安全意识以及自救互救能力。

(六)开展"五大活动",形成安全宣传浓厚氛围。一是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推动全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二是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和网络直播,重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三是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每个季度要将省厅、市、县局制作的警示片成片提请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或党委(党组)会集中观看。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开展"送片上企",分级组织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在企业内部进行全员观看。四是开展各具特色亮点专题活动。台源镇党委、政府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村(社区),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开展"敲门行动""送法上企""优秀安全课""安全知识抢答赛"等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月浓厚氛围。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安委会高度重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实施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形成强大声势。要充分发挥宣传作用,组织协调各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其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

(三)确保活动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主题教育相结合,与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

请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时提供活动期间进展情况,并于6月28日前报送活动情况于镇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书















附件1: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书

本人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我将认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有关规定,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如违反上述承诺,出现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我本人并代表公

司愿意承担以下后果:

1、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不能落实到位,自愿实施停产停业整顿10天;

2、不能及时组织排查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自愿实施停产停业整顿15天;

3、排查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整改并落实防范措施,自愿实施停产停业整顿30天;

4、因强迫他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1人以上(含1人)死亡,自愿实施关闭退出;

5、发生1人以上(含1人)死亡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不能进行安全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自愿实施关闭退出;

6、凡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自愿接受法律处罚。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始终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统筹发展与安全,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推进衡阳

区域中心化进程展现企业使命担当!


承诺人:(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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