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县承办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井头镇内俊杰石材、东山石材等十几家石材厂,开山取石破坏生态,生产废水污染水体。投诉人要求对不合法的石材进行取缔,合法企业整改到位达标排放”的问题(受理编号D430000201811100071),已整改到位,现将整改结果公示如下:
2019年7月25日,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井头矿区开采及加工行业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等五个责任单位和属地乡镇成立了工作专班,进驻井头石材矿区指导督查,包干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一企一方案,一矿一方案”的标准进行专项整治。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涉及的所有开采企业通过近两年的整治,已累计新增修建排水沟4715米,筑挡土坝1386米,沉淀池5800立方米,复绿面积24986平方米,复土面积100120平方米,硬化进矿道路4.9千米,安装洗车装置14套,喷雾抑尘装置14套,视频PM2.5、PM10噪声装置14套。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涉及的20家石材加工企业通过近两年的整治,已累计拆除旧厂房近4000平方,封闭生产车间30000余平方,硬化生产场地60000余平方,绿化厂区7000余平方,建设围墙4000余米,新建和改造沉淀池8000余立方、雨水池近5000立方,新建雨(污)水沟6000余米,建设固液分离设施及配套设施19套,建设自动冲洗车装置19套,购置雾炮机15套、洒水车5台,设立标志标牌40块,安装视频和PM10及PM2.5在线监控20套,建设固废集中堆存利用企业2家。
通过对井头矿区的集中整治,有效改善了矿山区域内的生态环境,恢复了生态功能,消除了历史污染问题,达到了预期的整改工作目标。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衡阳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8月30日-9月3日
受理部门:衡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34-6813469
联系地址:西渡镇蒸阳大道261号
衡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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