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东山矿业有限公司长车矿区钠长石矿开采项目位于衡阳县界牌镇,主要建设内容为矿区露天采场、作业台阶、排土废土石场,矿山公路、矿石堆场、排水沟渠、挡土坝等,该建设项目于2014年11月通过衡阳市环保局批复(衡环发[2014]116号)同意建设,2016年10月向衡阳县环境保护局申请环保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报告表明:该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进入矿区的雨水,经二级沉淀池后达标排放,生活废水用作农肥不外排;厂界四周噪声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无组织排放粉尘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置。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衡阳县东山矿业有限公司长车矿区钠长石矿开采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建工程所配套的各项环境保护治污设施得到落实,主要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环境管理制度健全,我局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衡阳县东山矿业有限公司长车矿区应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维护和保养好相关环保设施,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好各项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落实环保应急预案和各项保障措施,确保生活废水不外排,生产废水、粉尘、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审批联系人:陈勇彪
电 话:6813485
受 理 日 期: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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