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蒸生环委发〔2023〕1号 

                                        衡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关于印发《衡阳县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直相关单位:

《衡阳县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县生环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衡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

 

衡阳县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扎实做好2023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及政府工作报告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市委“三强一化”建设和县委“三五一”工作思路,以美丽蒸阳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抓手,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补短板、强弱项、抓攻坚,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新蒸阳。

二、主要目标

(一)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空气环境质量。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 35ug/m3以下,臭氧(O3)浓度力争基本保持稳定,重污染天数控制在3天以内,达到国家二类标准,全力摘掉全市末位帽子。水环境质量。全县考核断面地表水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县城饮用水水源和洪市水厂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率居全市第一。

(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自保区违规建筑拆除到位,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利用能力不断提升,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确保辖区内不发生生态环境安全和损害事故。

(三)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目标。继续保持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先进荣誉,办好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不断完善环境监控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1.抓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续纳入各乡镇(园区)和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县委党校教育培训内容;强化全县生态环境系统创新理论学习;推进《“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加强生态文明思想在全社会的宣传贯彻力度。

(二)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2.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准入制,守住“三线一单”,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审批,完成轮窑砖厂淘汰工作。大力推进绿色制造,完成碳达峰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3.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清洁化生产,加快推进“新能源+储能”模式,提高新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

4.加强资源节约利用。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危险废物优先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

(三)加强生态环境能力建设

5.加强生态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加速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已经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的16个乡镇,要加快设备安装和调试;对尚未建成的6个乡镇,要加快工程建设,确保年内投入运行。加快垃圾焚烧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完成建设并投运。年内完成西渡水厂水质自动站建设。

6.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配合督察、跟踪督办、整改销号工作机制,提升督察协调工作水平。完成县城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换,确保真实反映我县空气环境质量状况;推进重点排污企业与县级污染源视频、在线、“环务通”中心平台联网,规范和完善好“数字环保”系统数据资源,建立生态环境与西渡高新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监控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数据平台”。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推进综合执法职责职能和队伍整合,进一步配齐配强执法装备,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

7、增加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投入。将生态示范县创建及验收,饮用水源地水质检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质检测,国控省控重点排污企业监督性检测,全县重点排污企业环务通,网络监控平台运维,县城饮用水源、县城空气环境质量、界牌矿区三块联合执法,县城空气自动检测站PM2.5、PM10两台设备更换等业务能力建设经费列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拨付。

(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8.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成立蓝天办,抓好县城空气环境质量联防联控,组建县城大气联防联控工作专班,专职负责县城大气环境质量专项巡查和联合执法;二是强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持续推进脱硫脱硝和挥发性有机气体治理,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措施。三是强力实施秸秆垃圾禁烧和资源化利用,加强禁烧宣传和巡查执法,加速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四是督促县城在建建筑施工场地严格落实8个100%扬尘防控措施,完善县城道路定时加密洒水喷淋作业制度。五是推进汽车维修行业Vocs专项治理和县城餐饮服务行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加强运行监管。六是加大在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加速老旧车辆淘汰。七是加强重污染天气防范与应对。制定轻中度污染管控措施,更新完善应急减排清单,继续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分级管控,有效应对中重度污染天气。八是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提升城市区域、交通和功能区声环境质量。

9.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巩固湘江流域铊、镉等重金属水污染治理成果,消除环境隐患。二是加速推进蒸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确保流域水质提升和饮水安全;加强枯水期水生态环境管理,巩固湘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果,启动蒸水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和整治,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三是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加强美丽河湖创建,重点加强水质良好湖库生态保护。四是全面完成乡镇“千吨万人”和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规范化整治工作,同时建立饮用水源地常态化巡查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五是持续开展黑臭水体和矿涌水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六是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全面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七是加速推进县城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上半年完成县一中家属楼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做到应收尽收,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设施建设,提升进水浓度。八是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和居民聚居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并加强监测。

10.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加强对集兵鑫联化工、保安原玻璃厂、岘山泰盛矿业三大污染地块调查检测和实施方案编制,完成污染场地调查、勘探,积极包装项目,争取上级资金,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加速推进樟木乡塔兴村历史遗留废渣场地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三是全面启动耕地重金属镉超标乡镇耕地和稻谷检测工作,积极包装项目,争取上级资金,并启动项目建设。四是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源头管控,要求所有的“一住两公”项目在进入市场前需要进行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杜绝有污染隐患土地进入市场。五是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持续开展“白色垃圾”综合治理。六是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重视新污染物评估治理体系建设。

11.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一是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种养结合和粪污综合利用,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监管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水产养殖节水减排。二是加强农膜等废弃物回收利用。鼓励开展农膜回收绿色补偿制度,推进秸秆利用长效化运行。三是加强农村黑臭水体、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监管,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12.全面完成“夏季攻势”、“利剑行动”“洞庭清波”等上级交办中心工作集中优势力量,根据省市下达的项目清单,对标对表,压实责任,硬化举措,全面打赢“夏季攻势”、“利剑行动”、“洞庭清波”攻坚战,有效化解环境风险隐患,优质高效完成省里下达的群众反映强烈、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大的突出问题等项目任务。

(五)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13.坚决抓好上级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统筹推进中央、省市交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完成省市交办的整改任务。开展2017年以来各级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加强督查督办,采取函告、通报、督办、挂牌督办、调查问责等措施,抓住关键少数,压实整改责任,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探索开展整改成效评估,切实提高整改质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整改任务。

14.全面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舆情监控开展全县涉生态环境保护信访问题分析和综合研判,及时梳理、发现老百姓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和行业性问题。发挥“12345”政务便民热线、“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作用,畅通环保志愿者沟通联络渠道,推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正面引导和管控投诉人、环保志愿者和自媒体所反映的环境信访和舆情,有效化解和减少生态环境案件的无序曝光和越级上访,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整改,确保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得到真正解决,减少环境信访和舆情压力。

(六)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

15.推进湘江保护修复攻坚。以落实《长江保护法》为抓手,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开展湿地保护和恢复,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积极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还湿、河湖与湿地保护恢复、水土流失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继续推动实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业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尾矿库污染治理等工程。

16.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执法开展自保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推进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推行林长制,全面巩固矿山生态修复、砂石土矿专项整治、绿色矿山创建成果。

17.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一是持续加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宣传力度;二是出台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三是指导乡镇、村(社区)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启动生态乡镇、生态村(社区)和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打造典型乡镇和村(社区);四是将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年内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

)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

18.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两库一单建设,完善环务通智慧监管平台,运用“互联网+”环境监管形式,提高监管效能。深入开展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畜禽养殖场、混凝土搅拌站、加油站、汽车维修行业等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的司法联动,充分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手段,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生态损害赔偿和生态保护赔偿制度。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开展涉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19.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持续推进医疗机构废水、涉铊等专项行动,继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精准打击涉及生态、水、气、固废等恶意排污行为。

)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20.持续开展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分类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清单。制定风险隐患问题整改措施,区分风险等级,实行台账管理,加强动态评估和监测预警。

21.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格核技术利用项目审批,强化放射源全过程管控。加强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监督检查,开展伴生放射性矿现状调查,推进敏感区域放射性废渣场地污染治理。推动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加强涉核舆情正面引导和辐射知识科普宣传,妥善调处辐射环境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22.建立绿色发展规矩。推进“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应用,及时做好“三线一单”成果动态更新。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加强排污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企事业单位和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完善环保信用体系建设。

23.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举措,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改革举措制度化。动态更新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台账,继续对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强化生态环境政策宣传和帮企治污,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

24.扶持壮大环保产业。完善扶持环保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引导环保产业积极参与污染治理,以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为重点,培育一批重点骨干企业。

(十)推进生态文明体系制度建设

25.进一步完善健全大环保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等协调议事机构综合协调和调度督办作用。制定出台生态环保督查督办问效管理制度。建立网格化生态环保监管体系和县级领导周末环境会诊工作机制,打通生态环保监管最后“一公里”,全面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及相关责任部门的生态环保责任体系。

26.完善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积极发挥新媒体作用,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和舆论正面引导,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主题宣传报道。创建环境教育基地,加大和完善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落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引导更多机构和个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全社会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十)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7.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的主基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县委八项规定,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面排查防控廉政风险,进一步提高廉政风险意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巡察问题整改成效,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28.加强生态环保铁军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力度,建设高素质生态环境保护干部人才队伍,持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扎实开展“周末业务素质培训班”,开展全县基层最美环保铁军评选,弘扬典型,全面激发生态环境领域干事创业的激情和热情,高位推动全县生态环境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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