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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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

衡阳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4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             

预算编码:188014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自评  

中介机构评价□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中介机构□

 

 

 

 

 

 

 

报告日期:  2025  3  18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衡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衡办发〔202113)精神,现就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开展2024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职责,我分局内设股室 9 个,所属事业单位 2 个,全部纳入 2024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股、水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股、土壤生态环境股、自然生态和监测股、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放管理股、固体废物和辐射管理股、机关(党)纪委。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生态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二)人员编制情况

现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共有行政编制人员9名,财政补助125人。

(三)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建立全县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划,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全县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全县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水、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核与辐射、机动车排气等污染防治专项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2)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结合本县实际,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排污收费、总量控制、污染减排、区域限批、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3)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辐射放射等各类污染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与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 

4)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环境管理。参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会同相关部门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安全,组织、指导生态系列创建工作。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核与辐射环境监管以及全县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6)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管理工作。组织全县环境监测网络规划和建设,优化环境监测点位的设置,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加强监测数据管理,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机制;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 

7)负责全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管。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规范和监督全县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监督环境保护执法行为,负责对各类环境保护责任主体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进行稽查。 

8)负责环境应急和污染事故纠纷处理。负责编制全县环境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相关污染企业依法编制本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指导、协调处理全市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 

9)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协助做好全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建立健全全县企事业环境行为信用体系。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县级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提出全县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负责全县环境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编制并发布全县环境质量状况报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发布重大环境事件处理处置情况信息,推动环境政务信息公开,指导并监督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13)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将全县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相关企业,实行目标管理,并对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14)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四)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在本年度收支预算内,确保完成以下整体目标:

目标1: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目标。

目标2:主攻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目标3:全县不发生重大污染环境事件、环境质量保持完好。

 

2024年实际完成情况:

(一)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空气环境质量(截至1024日):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57,排名全省第42位;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7.3%,排名全省第38名,两项指标均排名全市第一;PM2.5浓度27毫克/立方米,改善幅度17%。水环境质量:蒸水新化村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Ⅲ类水质标准,县城饮用水源和洪市水厂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水质标准。

(二)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一是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完成全县生态划定工作,配合省市实施“三线一单”成果编制,推行“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程序,严格环境准入和审批,实施新版排污许可制度,完成环评审批70个;新发排污许可证15个,变更19个,重新申请6个,延续排污许可证1个,为全县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二是持续推进饮水安全保卫战。定期对24处“千吨万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季度水质分析检测,并及时将数据录入至饮用水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开展饮用水源执法行动,完成县城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对全县63处饮用水源地每月开展专项检查,确保饮水安全;正在实施蒸水流域生态修复项目。三是全力实施蓝天保卫战。开展县城建筑施工场地和餐饮服务行业专项整治,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率先在全市开展机动车尾气上路遥感检测联合执法和柴油货车专项整治,完成利德有雅典娜石英石、海漾高科两家企业Vocs治理。四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完成原衡阳县兴衡化工辐射污染场地治理任务,正在实施樟木塔兴村遗留废渣治理项目和洪市镇受污染耕地治理项目;完成全县7家涉镉等重金属企业两轮排查,督促县域内两家垃圾填埋场完成土壤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圆满完成14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五是扎实开展环境执法。我县开展环保“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2024年来,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120余家次,下达处罚决定书10起,罚款36.253万元,查封扣押案1,移送拘留案2起。六是扎实开展突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利剑行动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我县全面排查环境风险隐患,累计排查环境风险隐患7个,已基本整改完成;夏季攻势任务33项,目前已经完成17个,剩余16个正在稳步推进中。七是扎实开展突出环境问题问题专项整治。出台《衡阳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罗列出上级交办,自查自纠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19个,目前已经基本整改完成;全力推进“洞庭清波”专项行动,今年省市纪委监委交办我县洞庭清波专项行动问题3个已经全部整改完成,其中原衡阳县兴衡化工污染场地治理工作被市纪委监委作为工作典型推荐到省纪委;八是积极回应群众环境诉求。在县党政门户网站和各类新媒体及时公开环境举报投诉热线,全年收到各类投诉交办环境问题140起,我们做到了有诉必接,有诉必查,有诉必复,均做到了及时处理率及回复率100%。切实有效的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九是配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我县累计接收转办信访件13.5件,较上轮中央环保督察58件转办件减少了44.5件,减少了76.7%(转办件数量为全市7县市最少);目前已全部办结,群众满意率100%,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位列全市前列。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经批复的预、决算情况

1、预算情况:2024年度年初部门预算收入为1950.7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950.7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预算支出195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5.3万元,项目支出95.44万元。

2、预算调整:年终调增基本支出1231.56万元;调增项目预算1074.35万元。

3、决算情况:2024年总收入4187.24万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收入2536.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650.25万元。总支出418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9.15万元,项目支出1138.09万元。年底总结余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基本支出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基本支出

2024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3049.15万元,具体情况为:(1)工资福利支出2687.06万元:基本工资600.29 万元,津贴补贴34.05万元,奖金202.27万元,绩效工资302.92万元,保险缴费1091.13万元,职业年金282.69万元,住房公积金108.36万元,医疗费65.36万元。(2)公用经费支出328.37万元:办公费 10.77 万元,印刷费3.93万元,水电费18.42万元,邮电费3.17万元,差旅费92万元,维修(护)费8.98万元,会议费0.6万元,接待费1.85万元,专用材料费11.53万元,专用燃料费0.15万元,劳务费16.12万元,委托业务费0.44万元,工会经费30万元,福利费52.0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47万元,其他交通费10.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67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1.87万元:生活补助7.34万元,医疗补助7.8万元,奖励金1.2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43万元。(4)资本性支出1.8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84万元。

2、项目支出

2024年决算项目支出1138.09万元,具体情况为:(1原合成药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321.96万元,(2江口片老旧小区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15万元,(3)空气自动站搬迁设备更换45万元,(4)环保专项项目经费356.13万元。

(三)“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4年初批复预算的“三公”经费为19.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3.95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16万元。

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15.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85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13.47万元。

2024年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比2023年减少2.65万元,下降14.74%

(四)资金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4年,本单位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管理与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编制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根据上年度收支情况编制本年度部门预算。重点是1、人员编制情况,根据实际人员数量进行人员增减编制;2、人员经费,按照人事部门核对的人数和人员经费标准直接计算编制;3、项目预算绩效编制;4、强化厉行节约,加强内部控制,合理控制机关运行成本。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落实了专职报账人员,确保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账实进行专人管理,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和完整,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2024年,我局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综合评价情况

1.目标设定:①绩效目标合理:目标符合发展总体规划;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②绩效指标明确性:目标细化、指标值量化;目标与年度任务或计划数相对应;目标与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预算配置:①财政供养人员控制为100%。②“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上年度下降14.74%

3.预算执行:1)预算调整额为118.2%。(2)支出进度:按进度要求完成资金下拨.3)结转结余:本单位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4)“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在100%以内。(5)政府采购执行率:政府采购执行率100%

4.预算管理:⑴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定了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⑵资金使用合规性: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大额现金支付、违规借出(占用)、乱发滥补、虚报冒领,转嫁支出、乱开户乱存放、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⑶预决算和基础信息公开性: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合规; 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5.资产管理:1)管理制度健全性: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⑵资产管理安全性: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⑶固定资产利用率: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6.产出及效果:全局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各项专项项目得到有序开展。到年底项目实施已完成96%以上,资金拨付报账到位率为96%,项目竣工验收完成率为100%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账务处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健全财务制度。

2、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提高。预算编制时的前瞻性不够。预算编制的质量不高,实际资金支出过程中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与预算支出经济科目数有时存在偏差,预算编制精准化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3、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4、固定资产有不少已经年代久远,已过使用年限,暂未做资产处置。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1、抓好财务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2、严格财务支出审批。抓好审核和审批两个环节,在审核审批中严把支出关,切实维护财务纪律的严肃性。

3、强化经费管理。重点加强招待费和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控制支出,降低经费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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