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衡阳县环保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衡阳县环保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衡阳县环保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一、 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第一部分  衡阳县环保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县环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负责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组织拟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全县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县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权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组织指导全县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负责全县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质量状况环境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的污染防治。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的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县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质量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点环境信息。

(十)负责推进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提出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根据职责,我局内设股室9个,所属事业单位3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环评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控股、总量控制股、自然保护股、法制宣传股、财务股、人事监察股。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固体废物管理站。

(二)预算单位构成。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衡阳县环保局本级。

第二部分  衡阳县环保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衡阳县环保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1797.6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安排1118.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77.0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53.74万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350.00万元,住房公积金98.06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经费拨款安排1797.6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安排1171.87万元,公用经费275.81万元,项目经费35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5.81万元,其中:办公经费30.04万元, 水电费2.03万元,物业管理费1.77万元,公务接待费8.12万元,公务用车3.6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44万元,工会经费9.80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局没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没有重点项目预算。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1.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3.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61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2.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8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减少0.1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万元。

 “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一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的文件精神,公务接待费减少;二是实行公车改革后,我单位公车不再保留公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环保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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