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镇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石市镇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

工作方案

 

2021年的清明节即将到来,民间祭祖活动逐渐活跃,野外用火急剧增加,加之天气尚不明朗,森林防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为杜绝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经研究特制定石市镇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13月25日至20214月10日。

二、目标要求:

不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三、具体措施:

1、落实森林防工作包干责任。落实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党员包坟山护林员包责任区域的包责任制。凡因工作失职,造成森林火灾事故的,按照《衡阳县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责任追究到位。

2、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①镇党委、政府在328日前要开好党政联席会,4月1日前开好清明节森林防工作部署安排会,对森林防火工作作出具体安排;②4月1日开始,镇、村二级要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到村、组、屋场进行全方位宣传;全镇悬挂宣传横幅20幅,张贴不干胶标语1000张;④印发森林防火公开信10000份,送到每家每进行宣传,中小学4月3日前上好一堂森林火宣传教育课;⑤各村要张贴好县政府的《禁火令》和红纸宣传标语。

3、加强巡逻,管火患源头。1)、村级护林员在3月30日至4月10日每天巡山护林,鸣锣示警村民注意防火安全;(2)、从4月1日开始至4月8日止,镇政府安排工作人员在石金公路入口、石川公路入口设立森林防火宣传点,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对进入林区的人群和车辆进行宣传。各村在村入口交通要道设立村森林防火宣传点,禁止烟花、爆竹、钱纸进山上坟。

4、严格值班备勤制度。清明节期间,镇政府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每天有主要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保持通讯畅通,村干部要落实村级森林防火逐日值班制度。发生火灾要及时处置和报告。

5、打击失火犯罪,以打促防。一旦发生火情,镇林业站、派出所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嫌疑人,调查初步材料,依法严厉查处到位。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上报森林公安分局立案查处,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四、组织领导

1、成立石市镇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工作指挥机构。由书记王志宏同志任政委镇长左全伟同志任组长,王军任副组长,涂翡曾移民、刘向阳、徐双辉、阳承科为成员的指挥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涂翡同志兼任主任。

2、成立石市镇森林防火应急救援分队:镇政府组建3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救援分队,随时待命,各村要相应成立森林防火小分队。一旦发生火灾,各级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出动扑火应急救援分队,组织群众及时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3、加强督查。清明节期间,镇防火指挥部领导将不定期对各村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主要会议贯彻、宣传开展、巡山巡逻、在岗在位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

 

 

石市镇人民政府

0二一年三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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