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桥镇2022年河道保洁实施方案

为加强河道保洁长效管理,确保河道清洁畅通,巩固河道综合整治成果,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根据《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保洁目标

建立健全规范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坚持“政府主导,村组协作,公众参与”的原则,巩固河道整治成果,改善和保护河道的水生态环境,恢复河道自然功能,达到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使全镇水环境有一个根本性的改观,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保洁目标。

1、清理河安。基本实现河岸无垃圾,河岸树上无垃圾产缠挂。

2、清理河床。基本清除河床垃圾及淤泥等影响行洪的障碍物。

3、清理河面。通过保洁工作,达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废弃物,无病死动物,做到水面流畅。

二、保洁对象范围

河道保洁对象为全镇境内河道的保洁范围为两岸堤岸之间的水域,并向背水坡脚外延伸2米,无堤防河道保洁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之间的水域。

三、保洁责任区和责任单位

按照属地管理与各村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保洁责任区。

各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专业保洁队伍,每个村不少于2名专职人员,落实好待遇,做好辖区内所有河道的日常保洁工作。

四、保洁职责

全镇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和各村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村级为河道保洁主体,环境卫生整治督查单位,有效促进河道保洁工作日常有序地开展,具体职责如下:

1、各村河道保洁属地管理职责,加强辖区内河岸垃圾清理及河面水体垃圾清理。

2、畜牧养殖污染的防治管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对于打捞上来的河道漂浮病死动物等进行必要的检疫及后续的无害化处理。

五、保洁内容及要求

保洁内容包括河面保洁,河岸保洁,河道疏通清障及水体污染控制等,要求达到河面无漂浮物;水面打捞物集中堆放妥善处置,无二次污染;河岸无垃圾,干净整洁;河道畅通,河中无障碍物,水环境质量总体感官良好,水清无异味。特殊情况下保洁要求:

1、发现河道内有病死动物时,由专门保洁单位对河道内的病死动物进行统一打捞,并进行无害化处理。若发现疑似染疫,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报告。

2、台风、暴雨过后,各保洁单位应在三天内清理完河道中的垃圾、废弃漂浮物、杂草、障碍物等,确保河道畅通和河面、河岸整洁。

、考核制度

镇河长办及环境卫生整治对河道保洁工作进行考核,河道保洁责任村配合做好河道保洁监督考核工作。考核采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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