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桥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1年度杉桥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我镇在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予以保障,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网站、微信平台等各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我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21年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我镇工作实际,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推进机制。成立了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从而打牢了我镇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基础。

    (二)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镇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积极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使全镇人员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学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目的、内容和要求。使工作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自觉学习,熟悉各项制度,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各项工作之中,提高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及主要内容

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内容涵盖机构信息、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其他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主要有两个:一是通过衡阳县党政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上传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开,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二是公开栏。利用镇村的公开栏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及时性不够,对一些公开的内容存在遗漏现象;二是信息公开有的栏目公开事项较少,如:工作动态较多,其他公开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公开内容较少。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二)下一步,我镇将按照《条例》和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对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我镇形成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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