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扫墓我国的传统习俗,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为有效应对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的严峻形势,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贯彻落实“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精神,保障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方案适应时间
2025年3月20日至4月12日,为期24天。清明节放假期间(4月4日-6日)如无有效降雨所有镇干部、村干部、镇森林防灭火相关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取消放假,全体待命。
二、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专班
镇党委书记刘剑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万瑾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应急的镇党委副书记罗军、分管林业的镇武装部长、副镇长刘秋衡任副组长,各包村党政领导,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镇农业中心主任刘克俊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职责
(一)全镇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工作职责
严格遵守《森林禁火令》的规定。在高风险区或高风险期为森林高火险区,(春节、元宵、清明、中元等传统民俗节日期间及前后一个星期为森林高火险期),各镇级林长负责各自网格区域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谁出问题谁负责,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凡违规野外用火,无论是否引发森林火灾,一律按规定启动问责追责。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对国家公职人员引发森林火灾的一律重拳出击,决不手软。
(二)镇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1.镇纪委监委:负责加强对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行政监察,按程序开展警示约谈工作,依纪依规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镇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媒体做好森林防灭火政策解读和成效宣传,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森林火灾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3. 镇派出所、镇执法大队:组织部署全镇公安机关、执法大队对森林防灭火的打击处理工作,做到打击一处、警示一片、教育一方,负责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险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4.镇应急办:特定时期或高火险期,与镇农业中心工作人员开展联勤联值和明查暗访工作。做好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负责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安排救援力量,组织、协调、指导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事故信息,负责上报火灾处理结果,牵头开展森林火灾评估工作,按权限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工作。
5.镇农业中心:特定时期或高火险期,与镇应急办开展联勤联值和明查暗访工作。负责做好森林火灾接警平台值班工作;参与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及森林火灾评估工作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撑;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林区野外用火向上级报批工作并报镇森防指办公室备案,按程序参与警示约谈工作。
6. 镇广播站:根据镇森防指的安排,利用电视开机广告时段播出前播放森林防灭火警示教育短语,开设专栏播放《禁火令》,村村响广播早、中、晚三个时段播放《禁火令》及有关内容。
7.镇学区:要求各中小学校开设森林防灭火教育课,开展森林防灭火“小手拉大手”活动,倡导学生和家长进行文明祭祀,规范野外用火,预防森林火灾。
8. 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专班:牵头组织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9. 镇半专业扑火队:无条件服从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专班的统一安排,集中驻防、统一调度、分工合作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0. 其它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按《杉桥镇2025年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规定落实工作责任。
(三)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
1.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各村级林长负责各自网格区域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按“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谁出问题谁负责,全面压实工作责任,非村支两委干部班子不得分管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村干部包组”责任制(责任分工及“村干部包组”的分工名单报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专班)。
2.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模式。清明节値间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村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在岗在位,负责应急值守并承担信息报送工作职责,负责向镇党政办公室、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森林火情信息。各村落实逐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并负责来人登记工作。
3.严格落实宣传发动主体责任。做好《禁火令》入户签收工作,各行政村(社区)要以组为单位对《禁火令》进行逐户签收,确保签收率100%,严禁代签;在重要路口、重点地段、重点山头要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或悬挂宣传横幅并安排专人值班值守;高火险天气和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间,村级护林员要携带2号扑火工具、小喇叭,佩带袖章全开候开展巡查;清明节值间各村要出动宣传车全天候、无死角开展宣传,“村村响”广播要播放森林防火内容。
4.严格落实火源管控主体责任。一要管住重点人群。各行政村(社区)要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明确监护责任人并登记造册;二要管住关键火源。各行政村(社区)对喜、丧事携带火源入山的,要坚决制止,并安排专人携带2号扑火工具和喷雾器全程跟随,确保不引发山火;三要管住重点时期。高火险时期,包村镇干部要与村干部一同开展野外火源巡查,并实行痕迹化管理,特别防护期间,镇村两级要对重要路口、重点地段、重点山头安排专人值守,确保火源不入山;四要管住重点位置。各行政村(社区)要全面开展坟山杂草清除工作,确保每处祖坟、每座陵墓周围的杂草清除干净,镇、村交界处修建好防火隔离带,已修建好的防火隔离带、较集中坟山要搞好杂草清除和落叶清扫工作。要求在2025年3月30日以前完成,镇森防工作专班将开展专项督查。
5.严格落实应急处置措施。一要备足扑火物资。村级扑火物资不得低于《杉桥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规定数量,火灾多发村还应根据需要增强物资配备;二要组建强有力的扑火应急分队。各村扑火应急分队人员应由退伍军人、青壮劳动力以及扑火经验丰富的人群组成,人数不得低于镇规定数(关王、白石园、伊山15人,其他村10人),清明节前,要开展一次扑火队伍培训或应急演练,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并建立好台帐;三要提高执行能力。高火险天气和特别防护期,扑火队伍要实行集中驻防,并保证通讯畅通,一遇火情,要在15分钟内完成集结并迅速赶赴火场,一般时期扑火队伍要在30分钟内完成集结并迅速赶赴火场。
6.火源管理。要对村级护林员逐日进行考勤,督促村级护林员每天开展巡逻巡查,清明节期间要全天候逐屋场逐山头开展巡查;清明节前,要确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的值守人员,各村(社区)负责重要路口、重点地段和坟山墓地集中区域的值守工作并将值守人员名单上报镇政府;包村镇干部和村组干部要逐组逐户开展宣传巡查,要与特殊人群的监护人当面强调监护责任,确保不留死角。
7.值班备勤。清明节期间严格执行森林防灭火双岗双待值班制度,每天保证2名以上村干部值班,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详细记录值班情况。3月22日前,各村(社区)要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值班安排表报送到镇森防工作专班办公室。
四、结果运用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组织镇各直属部门,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内容,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查访过程不听汇报,只看记录、工作台账,实地部署,查访结果在全镇通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将执行《衡阳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五条断然措施》的相应管理制度。清明节期间(3月23日-4月6日)全镇成立两个督查组,1、各包村党政领导、包村镇干部对各自所包村进行不定期暗访督查,并填写好督查表格及整改到位情况;2、由镇武装部长、副镇长刘秋衡带队,镇执法大队队长肖功君、镇农业中心林业负责人刘顺良组成综合督查组对全镇十个村进行不定期暗访督查。将督查结果上报至办公室并通报全镇,督查结果将作为各村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五、其他要求
各村(社区)请于3月22日17:00前,将2025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值班表;重要路口、重点林区入口临时检查点人员安排表;集中坟山墓地(祭祀点)临时检查点人员安排表;上报至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专班,不得延误。
杉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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